【大纪元2011年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曾经轰动一时的重庆"李庄案"的主角在正值"蒙难"两周年之际,李庄正式启动向中共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及起诉官方媒体《中国青年报》,此举令法律界及政界哗然。观察人士认为,"李庄案"第三季呼之欲出,一场有影响的权与法的较量要拉开序幕了! "蒙难"两周年之际 双线"反击" 12月13日上午,被律师界称为"现著名非律师"的李庄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案件由中国知名学者贺卫方教授和斯伟江律师代理,要求《中国青年报》就其报导作出道歉,并赔偿人民币五角。 据中国《财经网》报导,12月12日,李庄到最高法院申诉。他此次申请的事项有二,一是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渝一中法刑终字(2010)第13号"刑事判决书;二是对该案立案再审,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此案由其子李亚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代理。 李庄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并起诉《中国青年报》社,被业内人士称为双线开战。中国当代知名刑事辩护律师陈光武在其博文中说,两年前的12月12日,中国重庆打黑,黑打,一手遮天,制造了一起嫌疑人反诉自己辩护律师的惊天奇案。李庄蒙冤受屈,锒铛入狱。12月12日,人称"中国律师蒙难日"。 李庄表白心境 正式启动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和起诉《中国青年报》,正值李庄"蒙难"两周年之际。李庄在14日发表的博文《申诉的动力》中说,本来,不想再写什么申诉理由,甚至,一字不写。一份空白《再审申请书》即可申明一切。因为,对有些丑陋、腐败而又顽强存在的东西,无需言说,也无可言说。 李庄在其微博中坦言:曾经审讯我的警察对我坦诚的讲,李庄啊,在中国,没有警察做不了的笔录!当初不信,后来确信无疑,越来越信!尤其对那些没有刑事诉讼经验的,百分之百的信!哪怕是对高官,也没有做不成的笔录。虽然,当年,给我没有做成。 同时,李庄还透露:晚上聚餐朋友告知,重庆警方一干人几天前又为"李庄"到京,劝我谨慎为妙。我大笑,朋友严肃告诫:可能是你要起诉中青报和申诉的事吧,12月12日是你被抓2周年纪念日啊。我依法申诉、起诉中青报违法吗!朋友更言重了:警惕不来明的来暗的啊! 分析:"此案涉及深层背景" 中国备受争议的"唱红打黑"主角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一直动作不断,外界认为他在为明年"十八大"跻身政治局常委作奋力一拼,同时也受到由于"李庄案"引发的"人治高于法治"的抨击。 2009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于该报的《重庆打黑惊曝辩护律师造假事件近20人被捕》的文章,被法律界称为违背了基本的新闻原则,将一个事件报导写成时政评论,对中国律师业和《律师法》肆意诋毁。 对于此次李庄起诉《中国青年报》一案,有乐观者认为原告方诉讼目的为"隔山打牛"之策,不过,也有一些持谨慎观点。浙江籍律师张立恒认为,这次李庄绕开重庆高院直接向北京高院申诉,虽不涉及越级权限问题,但我分析在这个大的背景之下,被高院提起申诉的可能性不大。 张立恒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因为现在中国的司法与政治联系密不可分,此案有它深层的背景,里面涉及到很多政治性问题。在一些官员眼里,律师似乎只起"捣乱"作用的,这是官本位心态。律师不光要维护社会正义,更重要的是还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受制约的权利反而影响了法律公正性,这才是令人忧心的。" "李庄案"后律师纷纷"抱团"进行"底线之争",对此,张立恒律师认为,这是中国律师作为知识份子对这种横行无忌的权利不受制约的一种反抗。"那种黑箱操作早该休矣,阳光下运作才能真正体现出公正。如今社会乱象丛生,很多人反思根源,最终都归结到政治权利上面。" (责任编辑:谢东延)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1/12/15/n3458057.htm"蒙难"两周年李庄维权双线"反击" 美东时间: 2011-12-15 00:26:33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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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
“蒙难”两周年李庄维权双线“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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