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浙江吴英集资诈骗被判死刑一案,是这些天网络上最热门的话题。新浪微博上的一批专家、学者、民众纷纷拿微博当武器,效仿古人劫法场救人,要求当局刀下留人。吴英案被民间认为充满疑点和不公正,认为吴英罪不当死,或属于正常的民间借贷,不构成犯罪。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浙江高院的判决引起网络强烈的反响,《环球时报》发表评论称这是用舆论影响司法,遭到学术界的怒斥,专家学者认为公正的审判从不畏惧严厉的言论,舆论就是中国法律的陪审团,挽救吴英的生命就是拯救中国的法治和改革。 "欲杀吴英 先杀昌星" 北京海淀区的微博用户"政法日记"在网路上倡议声援吴英的活动——欲杀吴英,先杀赖昌星,要求微博上凡是同意的请转。 北京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支持这个倡议说,"欲杀吴英,先杀昌星!"他不满表示,"老百姓上街维个权,就诬为境外势力推动。政府公开承诺免除赖昌星死刑,是谁推动的?" 杭州电视台的一名编辑"一把柳叶刀"建议何兵院长,将赖昌星案和吴英案列入教程,为中国留一个史记。她说,"卷入赖昌星案的官员被处死的好几个,赖却可以逃避一死!法律的尊严何在?吴英是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二审)花了五年莫须有,人命是否草菅?" 大连视窗的主编白一丁也支持说:"走私,是从国库里掏钱,直接危害国家利益,这样的重罪都不判死?岂有此理!民间借贷,本来是法律容许的民间融资,即使违规违法,也罪不至死,公道何在?" 广西北海的"和谐鱼和网"认为赖昌星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贪污犯,逃到加拿大十年逍遥法外,严重影响专制者的形象,运用了外交上的浑身解数才得以引渡其归案,却迟迟未判,迫不及待去判一个民间融资者死刑,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北京的一退休老人(Jeep)说,政府怎么可以未审判先定刑? 如果政府凌驾于法律至上,那如果政府违法怎么办? 北京一市民甚至建议众人用微博为武器效仿古代劫法场救人,"如果没有公平,就没有正义,所谓的法律就是恶法,反抗恶法代表着真正的公平和正义。各位,以微博为武器,我们劫法场,救吴英。" 上海的一位女士"任我飞翔"道出二案背后的玄机:"不杀赖,因为可以将他当着某些人手中的杀手锏,而不杀吴,则会让某些人整晚睡不着觉。" 湖北武汉的noskip也赞同说,要一个人活着,是因为他承载了很多人的希望;要一个人死亡,是不想你毁灭了更多人的希望。 扬州的一名法律人唐爱全也说,赖昌星笑了,在嘲笑中国的法律,在暗笑自己的能力,虽败犹荣之感油然而生。吴英哭了,哭诉自己的生不逢时,哭诉自以为的"有理走遍天下"。 吴英案疑点重重 民间要真相 吴英2007年被捕,被官方以"非法集资诈骗罪" 于2009年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官方指她在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七亿几,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她不服提出上诉,经过五年的马拉松审判,于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高院对吴英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20/n3492040.htm微博劫法场-政大副院长-欲杀吴英-先杀昌星 美东时间: 2012-01-20 05:40:10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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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微博劫法场 政大副院长:欲杀吴英 先杀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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