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投书】湖南湘西“造假门”引发全社会关注

【大纪元2012年01月16日讯】编者按:自2008年湖南湘西发生举世瞩目的特大非法集资案件以来,州府四名厅官受到了依法查处,然而,作为本大案重灾区的凤凰县官员不但"皮毛未损",还将2.5亿元大案"自行消化掉",不但涉案者至今逍遥自在升官发财,政府还为非法集资公司担保1.5亿国家贷款归还诈骗群众款项、至今尚有1,870万元"呆账"趴在政府的账面上。同时,在该县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案件和领导涉嫌重、特大违法乱纪活动的情况下,将张永中等人"病危提拔"。在干部群众举报后,当时的省、州相关部门竟然隐瞒掩盖事实、并压制举报人。特别是,在原凤凰县副县长龙保荣向本届主要领导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关乎民生的"58个为什么?"之后,由于触及到了县委书记张永中一伙人的"神经敏感区",为保住人头性命,便向州委书记何泽中汇报诬陷龙保荣,促使其下决心亲自领衔办理"湘西特大要案",对龙保荣发难、疯狂进行身心摧残,同时骗取省里批示,从而逐渐演变成一场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操纵司法打击迫害"异己分子"的腐败丑剧。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荒唐事件"不但得到了当时的省委巡视组主要领导的同意,而且办案人员采用了欺骗引诱、编造虚假有罪证据、捏造起诉、审理司法文书等手段枉法办案,在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当庭揭穿驳斥后,更加变本加厉地对龙保荣实施加害。

湖南湘西:龙案"造假门"丑闻事件引发全社会关注
司法界人士认为办案人员伪造证据罪就是犯罪

《中国记者调查网》长沙11月30讯:(谢海涛 刘来迎 钟卫东 向时柳 何泽平 通讯员李 坤 姚旭东)连日来,湖南省湘西州委书记何泽中因包庇掩盖凤凰县委书记张永中等涉嫌多起重特大违法犯罪问题、而对凤凰县原副县长龙保荣报复迫害事件,经本网以《湖南凤凰老县长"58问"为民请命反坐大牢》和《湖南湘西"法学博士书记"披挂造假办冤案》为题两次独家公开披露后,立即在国内广大读者中引起轩然大波。社会各界人士对湘西"大要案"演变出"造假门"丑闻事件表示十分震惊,纷纷发表谈话,认为湘西州纪检和司法机关在对龙保荣"案件"的办理中视党纪国法为儿戏、玩弄和操作司法,不但"三易罪名",而且"执法犯法"连续公然编造虚假证据,因此涉嫌《伪造证据》、《刑讯逼供诱供》等多项违纪和严重违法犯罪,呼吁中央和湖南省委主要领导对本案给予高度关注,依法督办彻查"龙案身后重特大案",彻底剜除湘西"腐败黑窝毒瘤"和枉法黑恶势力,遏制和铲除顽固"恶政暴政"的歪风邪气。同时,对何泽中等人指使办案人员所涉嫌编造虚假有罪证据、涉嫌经济问题举报等调查清楚,早日给受害人和全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庄严的法律体现了人民意志*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立法对刑讯逼供、诱供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取证已明文禁止,这是贯彻宪法精神,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1998年6月通过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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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16/n3488413.htm-【投书】湖南湘西"造假门"引发全社会关注  美东时间: 2012-01-16 08:18:21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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