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投书】控告息县腐败政府 誓要公道

【大纪元2012年01月16日讯】尊敬的有关领导∶您们好!

我叫梅华平,女,48岁,身患多病,09年丈夫病逝,孩子上大学,父母残疾。我和父亲梅治国都是河南省息县北环路一期工程39户被征地户成员,我们共有建房用地400平方米(19m*20m+20平米出路,土地证面积是18m*17m),原根本不在拆迁范围,是现任政府借北环路建设为名以多征多占多获利为目的,超范围征收进行商业开发而强划进拆迁范围的。

以县委书记张富治为首的地方官员早就看中该地块的升值开发价值,多年来以行政手段控制不许我们建房,使得我们既无法居住又不能出售,白白浪费我们合法土地使用权长达8年之久,我们早已不满。因怕《物权法》出台不利于他们低成本征地开发,又抢在09年9月26日《物权法》出台前突击拆迁,以06年的一个地方标准148元/平方米征收我们的建设用地,且不进行听证和信访评估,想当然的认为拆迁户多是各个不同单位工作人员便于使用行政手段逼迫就范,不像集体村民易导致群体信访事件。《物权法》出台后,拆迁征地仍在进行。虽遭强逼,不平等协议仍屡遭拒签,此次拆迁因时间仓促已签的4~5户也因补偿太低至今拒绝领钱。好在当时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停止一切拆迁,才被迫停止,09年抢拆就此夭折。因旧拆迁条例被废除,新条例未出台,无现行法律可依。我们的地才得以保留至今,但仍不允建。历年屡屡申请均被城建局口头答覆"任谁都不许建"。

2011年6月7日县政府又以"息县城区北环路建设及周边土地收储工作项目组"名义发布公告,仍延续09年的148元/平方米进行征收。同样的不征集群众意见,不作信访评估,更甚的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密集出台各项法律法规通知等以确保公民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形势下,官商勾结早就内定了的开发商就迫不急待地、无视群众阻拦,8月份强拉围墙,私圈了我们的土地,6月份售楼部就已建成并投入运营。虽已发公告,政府和开发商却没有一方与我们进行协商,根本不尊重我们的利益,无视我们的存在。如此明火执仗、阳奉阴违公然对抗国家法律的开发商到底仗了谁的势力。难道真像他们说的"俺和政府关系好哩很!"是和政府关系好,还是和政府某个人关系好呢?......

2011年9月28日息县县委县政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息国土告字[2011]06号公告,拟在2011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对标号为XI[2011]12-2北环路一期地块进行挂牌出让,出让最低价1370元每平米,开发商早已圈地售楼,一切前期工作都已紧锣密鼓进行,此时拍卖仅是玩个障眼法,走走过场,又能骗谁,政府居然也玩小儿科,政府通过低价征高价卖与开发商分享高额利润合谋发财,明明纯商业的行为硬是披上公共利益的合法外衣。148元/平米象征性的补偿明摆的不公平不合理,强圈土地就意味着强征,以所谓"公共利益"压群众,采取停工作株连以公民对政府官员公信力进行欺骗等行政手段强迫私利让位于"公利"。如此拆迁岂能服人,根本就是置公民死活于不顾,如此拆迁岂不在劫贫济富,让富者更富,穷者更穷,干脆把老百姓都抢掠得一干二净好了,再起来革第二次富人的命!这样的拆迁如同开你一辆小汽车还你一辆自行车,给你一百还强买强卖,看你实在不答应就再给你加10块,你再不答应就是你无理取闹,不支持政府工作,在今天人人都知土地已是一地难求,寸土寸金,有价无市。拥有土地就意味着拥有一笔可观的财富,如果不征我们的地我们可以解决很多现实的难题,像我们一些较为困难的拆迁户因无法承受低价强征被逼上访政府就冠之以"非访",指使设套打击报复,并警告再去访就拘留劳教、武力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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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16/n3487956.htm【投书】控告息县腐败政府--誓要公道  美东时间: 2012-01-15 22:07:09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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