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星期一

广州教师驾车撞死劫匪被认定“见义勇为”

【大纪元2012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综合报导)几日前,小学教师张先生在广州市遇见三名男子抢劫后骑摩托车逃离,立即驾车追赶截停。结果两车碰撞,三名男子一死两伤。21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定张老师属于见义勇为,并向其颁发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和3000元奖励慰问金。

据大陆媒体报导,21日下午,张老师接到民警电话,和妻子一起来到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派出所。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告诉张老师,根据警方的调查,认定张老师属于见义勇为,并给张老师颁发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和3000元慰问金。

警方人士表示,张老师见义勇为获认定,这意味着其撞匪行为将免除刑事责任,但其是否需承担民事责任,这将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裁定。

张老师称,这份见义勇为证书是他收过的最好的新年礼物。对于丈夫的举动,妻子张太太表示"会支持丈夫,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可以唤醒社会的正义感。"

事件经过

17日晚23时左右,在广州市金沙洲,19岁的黎小姐孤身一人,正边步行回家边打电话,有两名年轻男子一直在黎小姐身后尾随。行至一个路口时,两名男子突然从身后冲上前,抢夺黎女士的手机。黎女士一边大喊"救命"和"抢劫",一边拽着手机不松手。两名男子拚命抢夺,并把黎女士推倒在地。

有目击者称,当时场面很惨,女事主倒在地上,右手在流血,好像被劫匪用刀割伤了。

黎女士受伤后,另一名男子驾摩托车来到,先前的两名男子迅速坐上摩托车,三名男子一起,驾车逃离现场。

张老师当时正带着妻子在事发地附近练车,他们开的是一辆白色的起亚车。见到情况,张老师立即开车追赶。

家住附近居民楼的董伯当时站在阳台上,目睹了事件的整个过程。

董伯说,摩托车拐入礼传二街后,停在路口的一辆白色起亚车突然启动,尾随摩托车。进入礼传二街10多米后,起亚车快速超车后刹车,导致两车相撞。轿车司机从车里走出,大骂"叫你们去抢劫!"还冲车底的人说"不要出来",并打电话报警。

摩托车上的三名男子受伤,被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其间一名男子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男子已脱离危险。据悉,死者是广州从化人,年仅17岁。另两人年纪在30岁左右,均为广西人。

民众争议

这一事件经现场目击民众微博转发后,引起广泛关注。

很多民众都对张老师的行为表示赞赏,认为其见义勇为的行为能够振奋当下的社会风气。广州市民王先生表示,张老师出发点是好的,如果还有罪,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也有民众认为见义勇为也该考虑后果:歹徒虽然可恶,不过抢劫罪不至死。民众苏健kins在网络上发表评论说:虽然其见义勇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不赞同他这样鲁莽的行为,任何的公民未经法律的审判,任何人都没有剥夺其生命的权利。

律师说法

此前,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认为,首先要肯定张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值得赞扬和肯定。如果在逼停过程中,张老师由于自身操控失误,导致撞车致使劫匪死伤,那么张老师可能要负一定刑事责任,涉嫌过失伤人。

张老师被授予见义勇为之后,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表示,根据《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见义勇为是"在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积极保护或者设法救援的"行为。

朱律师说,见义勇为是由见义勇为基金会认定,正当防卫是由公安机关认定,这两个认定的概念和性质十分接近,有了见义勇为的前提,日后公安机关应该对张老师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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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23/n3493922.htm广州教师驾车撞死劫匪被认定"见义勇为"  美东时间: 2012-01-23 02:14:34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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