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星期日

“浙江富姐”死刑案探秘

【大纪元2012年02月05日讯】(新纪元周刊260期,记者王净文报导)编者按:1月18日,浙江"东阳富姐"吴英因集资诈骗案被判死刑。消息传出,举国哗然。学者、律师、普通百姓纷纷高呼:刀下留人!那么多贪官都可以死缓,吴英为什么要斩立决?大陆金融垄断不改变,民间融资渠道不开放,专制暴政的屠刀不放下,下一个吴英会是谁?

2012年1月18日上午9点,还差四天就是除夕吃团圆饭的时候了。假如不是记者告知,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还不知道当天下午三点半,金华市中级法院将对大女儿进行最后宣判,他赶紧从东阳赶到金华。吴英的两个律师杨照东、张雁峰也是18日上午才接到法院的电话,法院没说要宣判,但律师们预感到了,于是急忙乘飞机从北京、广东赶到金华。

五点半法庭开庭。未满31岁的吴英已经在看守所待了快五年了。只见她穿着一件红色羽绒服,外披黄囚服,脚戴镣铐,头上还是扎着马尾辫。宣判前,吴英回头看了看父亲,欲言又止,她的眼睛有些湿润。

法官宣读了二审判决书,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其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吴英听着听着,又一次回头看了一眼父亲。在被押回监狱前,吴英用东阳方言对父亲说:"给我带两双棉鞋进来。"

走出法庭时,吴永正和律师都表示要继续抗诉,做最后的努力。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第一次听说判处死刑时,吴英也是走出法庭后才落泪的。在家人的敦促下,她最后几天才决定上诉,因为她明白,有人想她死,她想活下来是很难的。二审于2011年4月7日开庭,但七个多月后才给出宣判结果。


2009年4月16日,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纪元资料室)

民众要劫法场救人

消息传出,举国哗然。上至著名学者律师,下到普通百姓,纷纷高呼:刀下留人!民调显示,95%以上的人认为吴英无罪或罪不至死,那么多贪官都可以死缓,吴英为什么要斩立决?吴英案还有3亿多资金未追回来,匆忙杀了她,这钱不就成了死无对证吗?

面对民众的呼吁,御用喉舌称,不要让民间舆论左右法庭判决。但有律师回击说,中国没有像英美法庭那样的评审团,中国民间舆论就是评审团的象征;相反,中共官员利用权力左右法庭判决的现象却比比皆是。如2011年媒体披露的"史上最牛公函"——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画入了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由此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原以为胜算在握的付强却败诉了。原来当地管委会给法院发了一份"公函",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

许多人还把吴英与赖昌星相比,赖走私逃税300多亿人民币而不判死刑,而吴英只是有3亿多民间借款未还就判死刑,如此鲜明对比,让人瞠目。有人说,"不杀赖,因为可以将他当着某些人手中的杀手,而不杀吴,则会让某些人整晚睡不着觉。"于是民众纷纷用微博为武器,效仿古代劫法场救人,"如果没有公平,就没有正义,所谓的法律就是恶法,反抗恶法代表着真正的公平和正义。各位,以微博为武器,我们劫法场,救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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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2/5/n3503889.htm"浙江富姐"死刑案探秘  美东时间: 2012-02-05 06:46:20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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