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中共国务院近日宣布《拘留所条例》已经正式通过。新条例对比征求意见稿作了大的改动,对警察的问责条款等被删除,当事人被拘留后12个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时限也被取消,有律师认为这是"立法的倒退",是从法律角度纵容警察违法的恶法。新条例遭致众多大陆民众的抨击。 2月15日,中共国务院审议通过《拘留所条例》,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 2009年出台的《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被拘留人非正常死亡,检察院应立即检验,鉴定死亡原因;拘留所警察侮辱、虐待被拘留人,将被依法处分,构成犯罪将被追责。而在正式公布的《条例》中,这两部份条款被删除。 另外,当事人被拘留后12个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时限也被取消了。 近年,中国发生多起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内异常死亡的案例,如云南晋宁县看守所李乔明"躲猫猫死"、河北王亚辉"喝开水死"、江西九江看守所李文彦"做噩梦"死等,就在昨日,中国媒体报导,广东台山公安局宣布一名嫌犯在看守所内做俯卧撑后猝死。每一起事件之后,公众都会发起关于看守所酷刑和质疑中国警方是否虐待被关押者的讨论。 "立法的倒退" 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兰志学先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是立法的倒退。" "在被拘留的时期,完全有可能存在对当事人的迫害。在《拘留所条例》中,在立法上,一定要加强对执法人员违法的监督力度;与当事人有明显的利害的条例,应突出和加强,但是在新的条例中看不到。" "对警察的追责条款即使在《拘留所条例》中,也不一定严格执行,何况现在连追责条款都没有。" 兰志学律师明确表示:"我对《拘留所条例》持否定的态度。我希望相关的立法人员出来给民众做一个解释,我想他会成为众矢之的,会有更多谴责的声音。" 新条例遭众多民众抨击 大陆新浪微博3月2日发布关于《拘留所条例》消息后, 不到十二小时的时间,就收到近九百条评论,其中超过90%对新条例进行了抨击。 民众"@dodo梦游记"说:"明目张胆的来吧,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虐待你了!此条一删除,那黄泉路上必又多了不少枉死的冤魂野鬼!" "@睡在历史上的田方"说:" 收拘被拘留人后12小时内通知亲属的时限也被取消。这是法治的倒退,是耻辱。" "@IssacBella"表示:"近期陆续看了一些扩大警察权力、免除警察责任、增强警察武装的琐碎消息,慢慢联系起来,好像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似的。" 具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民众说:"近年来出现的'躲猫猫死'、'睡姿不对死'、'鞋带上吊死'、'俯卧撑死'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拘留人员非正常死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本次条例却有意回避,用意不明,实为不智之举。" 中共警察违法行为大量曝光 近几年,许多当事人在被拘留期间遭受虐待的真相被披露,在拘留所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也不时传出,中共警察违法行为大量曝光。 有知情人士近日告诉记者,2011年11月13日,黑龙江双城市法轮功学员姜小燕无辜被警察绑架到双城市拘留所,11月24日,姜小燕被转移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遭受刑讯逼供,六天的时间内,被施加"上大挂"酷刑五次。 由于酷刑摧残,姜小燕目前出现重度贫血,出现生命危险。今年2月20日,律师去会见姜小燕时,会谈才进行十几分钟,姜小燕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说着说着就昏迷了过去。 大陆媒体报导,2010年3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县55岁的薛宏福因盗窃自行车被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于当日关押至拘留所,4月7日清晨,同拘室人员发现薛宏福栽倒在水池内死亡。后来,官方调查认为薛宏福属自杀死亡。 2009年1月29日至2月8日,云南玉溪犯罪嫌疑人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被关押于看守所,遭同室案犯虐待和殴打,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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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拘留所条例出台 删警察问责立法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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