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中共拘留所条例出台 删警察问责条款遭抨

【大纪元2012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中共国务院近日宣布《拘留所条例》已经正式通过。新条例对比征求意见稿作了大的改动,对警察的问责条款等被删除,当事人被拘留后12个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时限也被取消,有律师认为这是"立法的倒退"。新条例遭致众多大陆民众的抨击。

2月15日,中共国务院审议通过《拘留所条例》,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

2009年出台的《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被拘留人非正常死亡,检察院应立即检验,鉴定死亡原因;拘留所警察侮辱、虐待被拘留人,将被依法处分,构成犯罪将被追责。而在正式公布的《条例》中,这两部份条款被删除。

另外,当事人被拘留后12个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时限也被取消了。

"立法的倒退"

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兰志学先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是立法的倒退。"

"在被拘留的时期,完全有可能存在对当事人的迫害。在《拘留所条例》中,在立法上,一定要加强对执法人员违法的监督力度;与当事人有明显的利害的条例,应突出和加强,但是在新的条例中看不到。"

"对警察的追责条款即使在《拘留所条例》中,也不一定严格执行,何况现在连追责条款都没有。"

兰志学律师明确表示:"我对《拘留所条例》持否定的态度。我希望相关的立法人员出来给民众做一个解释,我想他会成为众矢之的,会有更多谴责的声音。"

新条例遭众多民众抨击

大陆新浪微博3月2日发布关于《拘留所条例》消息后, 不到十二小时的时间,就收到近九百条评论,其中超过90%对新条例进行了抨击。

民众"@dodo梦游记"说:"明目张胆的来吧,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虐待你了!此条一删除,那黄泉路上必又多了不少枉死的冤魂野鬼!"

"@睡在历史上的田方"说:" 收拘被拘留人后12小时内通知亲属的时限也被取消。这是法治的倒退,是耻辱。"

"@IssacBella"表示:"近期陆续看了一些扩大警察权力、免除警察责任、增强警察武装的琐碎消息,慢慢联系起来,好像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似的。"

具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民众说:"近年来出现的'躲猫猫死'、'睡姿不对死'、'鞋带上吊死'、'俯卧撑死'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拘留人员非正常死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本次条例却有意回避,用意不明,实为不智之举。"

中共警察违法行为大量曝光

近几年,许多当事人在被拘留期间遭受虐待的真相被披露,在拘留所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也不时传出,中共警察违法行为大量曝光。

有知情人士近日告诉记者,2011年11月13日,黑龙江双城市法轮功学员姜小燕无辜被警察绑架到双城市拘留所,11月24日,姜小燕被转移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遭受刑讯逼供,六天的时间内,被施加"上大挂"酷刑五次。

由于酷刑摧残,姜小燕目前出现重度贫血,出现生命危险。今年2月20日,律师去会见姜小燕时,会谈才进行十几分钟,姜小燕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说着说着就昏迷了过去。

大陆媒体报导,2010年3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县55岁的薛宏福因盗窃自行车被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于当日关押至拘留所,4月7日清晨,同拘室人员发现薛宏福栽倒在水池内死亡。后来,官方调查认为薛宏福属自杀死亡。

2009年1月29日至2月8日,云南玉溪犯罪嫌疑人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被关押于看守所,遭同室案犯虐待和殴打,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死亡。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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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3/2/n3528464.htm中共拘留所条例出台--删警察问责条款遭抨  美东时间: 2012-03-02 08:19:44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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