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投书】冯正虎致温家宝的控告状

【大纪元2012年05月10日讯】

控告人:冯正虎
住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电话:021-55225958

被控告人:
1. 决定非法监禁的领导人:
上海市党政领导机关的某领导人(实施非法监禁案的部门领导及其警察都说是上级领导指示的。但是谁也说不清这位领导姓什么、处于什么职位。检察,纪委部门立案调查,就会查清他是谁。)

2. 实施非法监禁的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
(1)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及国保处处长
(2)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蔡田及国保处叶副处长
(3)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所长朱哲晓及王副所长。

3. 直接实施非法监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上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小张
(2)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国保警察沈国良
(3)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陶卫国、金吉祥、郝明友、莫春晴


冯正虎控告状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者提供)

控告上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和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触犯法律,以"监视居住"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报复陷害护宪维权的公民冯正虎,因为冯正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帮助访民依法维权,揭露上海法院侵犯公民诉权的司法不作为现象,而得罪上海市党政领导机关的某领导人
2012年2月27日起至今(5月5日),冯正虎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已达六十九日,超过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012年5月7日上海访民探望冯正虎(作者提供)

一、冯正虎遭受非法监禁的处境

2012年2月27日起,16名警察及保安人员24小时轮班驻守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门内,全部便衣,没有任何执法凭证,非法剥夺冯正虎人身自由,将其拘禁在室内,从此冯正虎的家变成了不受法律监督的"黑监狱"。

参与非法监禁的直接看守人员有16人:杨浦区公安局国保警察沈国良、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陶卫国、金吉祥、郝明友、莫春晴、五角场派出所下属的社区保安人员李建国等4人、杨浦区保安公司职工6人。其中,沈国良,陆巍峰是看守人员的直接领导。16名看守人员的工资津贴等人工费用每月耗资约十万元人民币。

五角场派出所是这起非法监禁案的负责执行单位。五角场派出所的一辆警车24小时停放在冯正虎家门口,作为执行非法监禁任务的车式岗亭。(车号:杨浦0352),车牌号:沪E-6237警。4月25日换了一辆警车,车号:杨浦0341,车牌号:沪E-3539警。)而且,五角场派出所数次派出数辆警车及数十名警察来阻止市民探望冯正虎。

冯正虎被强制拘禁在家已有69日,至今没有见到一份书面的执法凭证,也没有人告知冯正虎被监禁的合法理由。大小警察都是一句话:"领导要对你采取这种强制措施"。一个遭受非法监禁的人,比一个关押在合法的拘留所或监狱的犯人处境更糟,他的人身安全及公民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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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5/10/n3585882.htm【投书】冯正虎致温家宝的控告状  美东时间: 2012-05-10 02:25:39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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