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

【投书】救灾款被贪污 招致家破人亡

【大纪元2012年05月24日讯】2007年9~10月间,我们这里下了二十多天雨,遭受了严重的涝灾,我们家有五间土木结构的旧房垮塌,我和我的大女儿被压伤。我们家的灾情由村委会逐级上报,后来据我了解到的情况,我们家被列为全县受灾最重的农户之一,县政府对我们这样的受灾户每户救济5,000元。

2008年2月的一天,有个自称是陕西省政府专门负责救济的部门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要核实我领到救济物资的情况,问我救灾粮领了多少?我回答说一颗都没有;问我救灾物资领了没有?我说一件也没有;问我救灾款领到多少?我说分文没领到。打电话的人说我不老实,县上报的材料说我是全县最严重的,救灾钱款都发下去了。我说这都是实际的情况,不信你下来查。打电话的人要我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这件事。我到县纪检委把这件事谈了,县纪检委派人还到我们家来察看。看到我的情况后说我的情况确实可怜,他当场表示在县政府给我救济5,000元的基础上,再给我救济2,000元。我到县上领到这2,000元。2008年4月,镇民政干部叫我领了1,000元救济款。我的大女儿有残疾,陕西省残联和咸阳市残联得知我家的灾情后给我救济12,000元,我到县残联领这笔救济款时,县残联先说是给我的救济款为500元,后又说是1,000元,总共给我了2,500元。这样,县上答应给我的7,000元救济款我只领到3,000元,省、市残联给我的12,000元救济款我只领到2,500元;到2008年4月,我共领到镇政府发的救济面粉7袋350斤。后来我了解到的情况,县上给的7,000元救济款,有4,000元叫村主任姜志席让他的继叔父李永宏冒领了;省、市残联给的12,000元救济款有9,500元被县残联截留了。

因为在省上干部向我了解接受救灾物资的情况时我说了实话,我又向县纪检委如实反映了情况,我遭受打击迫害的日子就开始了。贪污的村干部自然怀恨在心,指使人打我侵害我。2008年3月5日下午4点,我在从地里回家的路上,被同村的村民姜兴元、姜峰峰无冤无故的殴打,我当时昏迷,我爱人报警,镇派出所警察范成备来了,行凶者仍当着警察的面对我破口大骂。范成备进了姜兴元家,三、四十分钟后出来,用脚踢踢我说我耍死狗呢。我的牙齿被打掉了7颗,住院4天医疗费都是我自己出的,打人者也没有给处理。我的邻居姜志让盖房子,把我房子的柱子撬断了,我站在我家房顶的平台上,问姜家为什么这样做?姜家四、五个人闯进我家对我连踢带打,拿我家的斧子砸我,致使我左、右小臂骨折,左、右肩胛骨骨折,我爱人报警,派出所至今不处理。

2008年,政府建咸阳至旬邑的高速公路,占了我的土地0.55亩,挖了我的果树68棵,根据政府的补偿标准应给我赔偿30,000元,至今只给赔了16,000元。

国家建的一条高压输电线路经过我们村的地,其中占我的承包地约0.5亩,挖掉我的果树58棵。村委会一直没有预先通知我占地挖树的计划,更没有与我谈补偿的问题。2010年8月13日,这条线路的建设方陕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十几个人开着挖掘机进地挖树施工,我闻讯后赶到地里,把挖掘机挡住,十几个人把我压倒在地对我拳打脚踢。我哥哥邹焱章赶到地里质问斥责,被打得肋骨骨折。施工的工人打完我们后扬长而去,把我们撂在地里一夜没人管。村民们很气愤,第二天赶到施工现场要断施工的道路,送变电公司才把我们送到咸阳215医院。我住院半年时间,后期送变电工程公司就不支付住院治疗的费用了,赶我出院。按政府的规定,这次建高压输电线路每亩地应补偿23,500元,每棵果树应补偿210元,后来村委会答应给我赔10,000元,至今我分文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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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5/24/n3596224.htm【投书】救灾款被贪污--招致家破人亡  美东时间: 2012-05-24 02:10:39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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