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6月01日讯】1929年11月5日,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者之一及首任总书记陈独秀被开除中共党籍,随后被国民党以"危害民国罪"逮捕入狱。审讯时,陈否定自己律师的辩护,大声抗议:"我是叛国民党,不是叛国!"在狱中五年,拒不悔过认错。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陈被提前释放后,抗议司法公文表述,称"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像";并拒绝当国民政府劳动部长、拒绝组建新的共产党,最终转向了自由主义。 痛失两个爱子 陈延年曾先后任中共广东区委组织部长、区委书记,中共江浙区委书记,江苏省委书记,1927年6月29日牺牲时,年仅29岁。陈乔年先后任中共北京地委组织部长、北方区委组织部长,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等职。1928年1月19日牺牲时,年仅26岁。 大半年时间内,陈独秀痛失两个爱子,身心受到巨大摧残。陈独秀曾经对其表弟濮清泉(濮德治)说:(中共)第五次代表大会,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大家骂我是"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我投降了哪个?蒋介石把延年、乔年都杀 了,我投降他吗?汪精卫高唱:"革命的到左边来,不革命的滚开去。"不仅我以为他是"左派",连斯大林也认为他是"左派"。 1929年11月5日,陈独秀被开除党籍。在这期间,陈独秀逐渐接受了苏联托洛茨基的观点,对共产国际的独裁专制颇为不满,办刊物、写文章声明中国的问题应该由中国人自己研究解决。 1932年10月,遭人出卖后,陈独秀在上海家中,被国民党以"危害民国罪"逮捕入狱。上海市长吴铁城获悉后立即电告南京政府,蒋介石电示称陈独秀系危害民国罪,应交法院审判,将其押解南京军事法庭审判。 1933年4月14日,江苏省高等法院开始公开审理陈独秀的案件,指控他"危害民国"。陈独秀大声抗辩:"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 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旁听席上传出一阵哄笑。 陈独秀听罢立即起立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其个人之意见,并未征求本人同意……本人之政治主张,不能以章律师之辩护为根据,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据。"让章士钊尴尬难堪的"本人文件"即是《辩诉状》。 "我是叛国民党,不是叛国!"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6/1/n3602434.htm揭秘-陈独秀被中共开除后-在国民党狱中的日子 美东时间: 2012-06-01 05:03:43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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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日星期五
揭秘:陈独秀被中共开除后 在国民党狱中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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