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

陈克贵家属拒绝接受两名指定律师的声明

【大纪元2012年07月24日讯】2012年4月27日凌晨,双堠镇镇长张健带领20多人,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和所出示任何证件,闯入我们家里,对陈克贵和他母亲进行殴打,同时肆意破坏家中财物,陈克贵被迫进行防卫,在防卫过程中致使张健等人受伤,陈克贵当即打110报警并请求投案自首,后以故意杀人罪名被刑事拘留。

我们正式委托了斯伟江、丁锡奎作为陈克贵的辩护律师,但两位律师要求会见时却被告知,沂南法律援助中心已经为陈克贵指定了宋奎远和王海军律师。这是于法无据的、也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在我们已经委托两位元律师的情况下,沂南县公安局强行为其指定律师,一是浪费了国家的法律援助资源,二是剥夺了我们近亲属委托律师的权利。两位指定律师,分别来自山东同力兴国律师事务所和山东阳都律师事务所,而2006年有关政法机关通过沂南法律援助中心强行给陈光诚指定的律师,也恰恰来自这两个律所。两律师态度极恶劣,在法庭上完全没有维护陈光诚的权利,对控方和审判方的种种程式违法行为,予以毫不掩饰的配合。

陈克贵案如法炮制。违背陈克贵本人和家属的意愿,为其指定律师,使我们委托的律师无法为陈克贵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这将对本案的公正性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有理由担心,拒绝我们家属委托的律师尽早介入司法程式,是为了掩盖案件真相,包括陈克贵有可能遭遇报复性执法和酷刑等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但某些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恶意利用法律援助制度,在近年来一些公众关注的案件里(杨佳案、北海杨在新案、贵州黎庆洪案),强行为不需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指定"听话"的律师,从而排斥当事人信任的、敢言的、真正能够保障其权利的律师,以达到掩盖真相、玩弄程式、操控庭审的目的,这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诉讼权利,扭曲了法律援助制度。对此应有足够的警惕。

作为陈克贵的家属,我们坚决反对有关部门强行指定律师的做法,强烈要求宋奎远、王海军两位律师立即退出本案。否则本案程式从一开始,就没有公正可言。

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

陈克贵的母亲:任宗举

陈克贵的妻子:刘 芳

代书人:滕彪、李方平、刘卫国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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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7/24/n3642692.htm陈克贵家属拒绝接受两名指定律师的声明-  美东时间: 2012-07-24 08:19:48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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