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内蒙古少妇含冤离世 当局毁尸灭迹

【大纪元2012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内蒙古法轮功学员王霞6月含冤离世,当局的迫害仍在继续。王霞死后,当地公安机关授权医院,不给家属提供其病历。当局告知家属,只负责2万元丧葬费,并把王霞的遗体从家中抢走,没有进行尸检,就于7月5日将王霞遗体秘密火化。家属称当局"丧尽天良、草菅人命、毁尸灭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轮功学员王霞,2012年4月27日再次被当地610人员从家中绑架至看守所。王霞被折磨至出现急性肾衰竭及伴随其它内脏器官衰竭、脑部出血、重度昏迷,于6月15日含冤离世,年仅38岁,撇下2个年幼的孩子、孤独的丈夫和白发苍苍的双亲。

迫害仍在继续

王霞离世后,家属对其死因存疑,当时没有答应政府给予的赔偿方案,并向死者生前住院的临河区中心医院索要王霞病历。但是,当地公安机关授权医院不予提供。

6月19日,家属为此去巴彦淖尔市信访局上访,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长马根宝等人接待。马根宝告知家属几点: 1、王霞因病死亡;2、病历不给;3、因王霞含冤离世的消息已在国际互联网上及时报导,对于王霞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及生活贫困的父母不给任何赔偿费,只负责丧葬费2万元人民币。

警察还殴打、扣押王霞家属,并删除了家属现场拍摄的视频和相片。

当日,临河区公安局政委带领30多名警察,把王霞遗体从家中抢走,安排警察24小时看护。王霞父亲因经受不起这样沉重的打击,卧床不起。

王霞家属无助,要求进行尸体检验。当地公安机关没有给予任何答覆,却于7月5日将王霞遗体秘密火化。王霞死因被掩盖。

王霞家属表示:"在社会发展到今天还能出现这样丧尽天良、草菅人命、毁尸灭迹的事情,我们家属只能祈求上天给我们一个为王霞伸冤的机会,强烈要求国际社会以及国际人权组织给予我们司法援助!"

近日,大纪元记者致电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部门,没人接听。

律师:家属有权力提出国家赔偿

7月13日,不愿公开身份的北京贾律师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关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家属完全有权力要求医院提供死者生前病历,有权力要求进行尸检鉴定。"

贾律师说,警察没有答应家属进行尸检的要求,火化尸体,应该承担行政责任,"家属有权力提出国家赔偿。"

贾律师表示:"仅仅死亡一项,国家就应该赔偿六十多万元,还要加上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抚养费。"

王霞被迫害案,一直广为国际社会关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早在2005年就开始对迫害王霞的责任人进行追查。最近的一次追查通告是2012年4月11日发出的。


王霞生前遭受残酷迫害

王霞曾经多次被非法关押。2002年,她被非法判刑七年,2004年6月29日,王霞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在狱医认定王霞只能活两三天的情况下,被送回家。在路上,警察还给她输入不明药物。王霞被投入监狱前体重110多斤,被抬回时成了一具活着的骨架,仅剩40多斤,一动不能动,记忆丧失。


王霞被投入监狱前体重110多斤,2004年6月被抬回时成了一具活着的骨架,仅剩40多斤,一动不能动,记忆丧失。(明慧网图片)

王霞回家一个星期后,通过炼法轮功,又神奇地活过来了。

2011年3月15日,王霞又被中共警察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杭锦后旗看守所。有知情人从看守所传出消息,说王霞遭到刑讯逼供,有一迟姓警察猛烈打击她的头部,致使王霞头痛不止,脸肿的严重变形。

王霞绝食抗议迫害,后来被转移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在临河公安局非法提审时,恶警牛心宽用脚踩在她脸上。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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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7/13/n3634718.htm内蒙古少妇含冤离世-当局毁尸灭迹  美东时间: 2012-07-13 03:00:38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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