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7月19日讯】今年4月,黑龙江哈尔滨有市民乘坐的春秋航空公司飞机出现长达8个多小时的延误,航空公司赔偿部份乘客每人200元。上个月,获得赔偿的乘客刘女士再次到春秋航空网站订票时却发现,自己被列入了航空公司的"黑名单"。对此,春秋航空声称,"黑名单"是"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是春秋航空的一种服务措施。 据大陆媒体报导,2个多月前,哈尔滨市民刘女士乘坐春秋航空某一航班,因飞机延误8个多小时引起乘客不满,航空公司给部份乘客每人赔偿了200元现金。 6月28日,刘女士再次到春秋航空网站订票,发现资料已被锁定,她被航空公司列入了"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对方解释称,因春秋航空公司是廉价航空,因任何原因延误都不赔偿,如果收到赔偿,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春秋航空公司的新闻发言人张武安向陆媒记者表示,公司从2007年开始推行"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制度。春秋航空作为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在旅客购票时就已经向旅客表明若航班延误将不赔偿。而刘女士乘坐的航班由于天气原因出现延误,部份乘客便要求赔偿。出于无奈,公司作出了赔偿,但公司认为今后无法继续提供这种服务,因此这些旅客被拉入"黑名单",这纯属无奈之举。他声称,被列入"黑名单"的乘客并不多。 张武安也称,旅客的"黑名单"记录在3年后会被自动清除,但如果旅客积极与航空公司进行沟通,并签订一份书面材料,那么航空公司会解除其"黑名单"的限制。然而由于刘女士虽与春秋航空有关部门进行过沟通,但并未要求签订书面材料,因此目前仍在"黑名单"之列。 而刘女士则对此质疑说,当时她只是与其他乘客共同领取赔偿款,没人带头,春秋航空也未向乘客提前告知关于"黑名单"的信息。 黑龙江的张中闻律师向陆媒记者表示,春秋航空公司作为一家服务普通旅客的运输企业,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把因航班延误而占机、罢乘、闹事索赔的旅客列入"黑名单"的做法有违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歧视消费者。 黑龙江另一位律师赵海军也表示,航空公司把旅客列入"黑名单"侵犯了旅客的公平交易权。他说:"除非旅客不符合法律上允许乘飞机的规定,否则航空公司就不能限制旅客正常购票的权利。" (责任编辑:徐亦扬)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7/19/n3638986.htm乘客索赔被"拉黑"-春秋航空称是服务措施 美东时间: 2012-07-19 04:45:13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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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
乘客索赔被“拉黑” 春秋航空称是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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