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

【投书】共产可以不要脸皮

【大纪元2012年08月30日讯】何为赤裸裸?顾名思义即不要脸又不要皮,昨天我代理的厦门市居民李景强,陈亚星与厦门市国土局和鼓浪屿房管所的所谓"租赁合同"与"侵权"案在思明区滨海法庭立案室领取了重审判决书,八年来几经起诉、撤诉、发回重审的今天,又一次收到所谓"人民政府的人民法院"发放的判决书,该审判长为阎彤,审判员李莹代理审判员吴林涛。

这是一份普通程序未经开庭宣判的判决书;一份连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徽封面都没有的白皮判决书,一个人民政府行使的国家机器为什么就可以在送达宣判传票后又不依法在法庭开庭宣判,没国徽的白皮判决书代表着什么样的权力?主审庭长庭中诱导主审法官断章取义认定事实,中国的法律在老百姓面前如此的苍白,政府行使权力可以对老百姓苍白到不要脸耻不要皮。

诉讼起因

事情起因发生在2003年春,由于鼓浪屿的大肆破坏和违建插建房屋与景区高山处的不安全隐患,我当事人邀请了当时(至现在)分管城市建设的厦门市副市长潘世建到其家做客,没想到出于爱护鼓浪屿的当事人此举招来了长达八年的灾难。副市长潘世建在之后不是依照厦门市人民政府[2003]4号专题会议纪要"将与鼓浪屿风貌不协调建筑实施拆迁"而是带着个女人舒婷(原名龚佩瑜)来看我当事人居住的楼房,不久为这女人量身定制的"厦门文学院"(民间社团)被潘世建牵头提上了"政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舒婷(笔名)毛振亚,陈元鳞(市文联社团),程静(鼓浪屿建设局),会议内容"原则同意成立厦门文学院"同时还迫不及待的为文学院选址并将我当事人所居住的楼房做为"可考虑"的文学院院址,成为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3]176号——关于厦门文学院建设专题纪要内容,潘世建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对楼房内外装修,"将产权归属政府,以零租金的方式提供给厦门文学院使用",如此一个连真实姓名龚佩瑜都不敢落的会议记录成为了诉讼中"政府文件"正式文本,八年来不停的起诉我当事人一家,要求无条件交出自家房屋,更可恶的是国家强调落实华侨政策文件下达后,又文学院于2009年也已改在了曾厝安仓李路3号并正式挂牌成立,还在以此为藉口逼我当事人一家交出自家房屋,一而再的造假文书"租赁合同"逼告我当事人,真是可耻,太可耻!

回顾中国历史掠夺成性的小日本鬼子八年都滚出了中国,而如今我们的政府,人民的政府却被一些贪官们打着人民政府的旗号为所欲为的坑害人民用人民给予的权力疯狂掠夺,就如厦门市副市长潘世建,为霸占我当事人的房屋,八年来多次以政府机构名义伪造文书对我当事人恶意诉讼诉,造成我当事人家破人残。

尊重历史 尊重事实

一个民主国家是以人民谋利益的,当党中央多年前都再次强调并下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归还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切接管及政治接管的房屋,而今天,以潘世建为代表的厦门政府部门居然无视党中央的法规法律文书,继续掠夺老百姓财产,天理在此表示强烈抗议与谴责。

当事人所居住的房屋是李家在解放前置下的房产,几代人一直住在此楼。由于历史原因解放后被共产党政府强行共产接管成为公房租给了他人居住,国家侨务政策下达后又撤出了接管时期入住的居民并放弃了所有的管理,不再有任何公房的租赁关系存在,此楼只留有我当事人一家仍然做为原居住民住守的家园,保护维修着自家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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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8/30/n3671057.htm【投书】共产可以不要脸皮  美东时间: 2012-08-29 21:02:21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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