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投书】重庆公安局、贪官马世文欺压人民的罪行

【大纪元2012年08月22日讯】控告检举信原重庆涪陵公安局腐败贪官局长马世文(现重庆信访办副厅级巡视员)违反犯罪事实。

重庆把一个人抓起来了,如果黑社会定性搞错了,就查故意伤害,没有故意伤害,就查赌博、涉黄,查寻衅滋事,查行贿贩毒,查非法经营。反正你不可能像圣婴般纯洁。我抓你不能抓错了。一个官员已经关起来了,没有受贿,查查贪污,没有贪污查违纪,没有违纪查女人。反正不能让他白的进来白的出去。涪陵方洪(网名方竹笋)因批评王立军权大于法微博被重庆涪陵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判劳教一年,更直接向社会揭示了公民言论自由在当地受侵害的程度非常严重,实质上是在评论政务,按法治国家的标准,其内容属于高价值的言论,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就算方洪使用的语言确实非常不妥,从法律角度看最多构成民事侵权。重庆网民方洪在网上批评了重庆领导王立军几句话因言获罪,2011年被重庆公安局腐败局长马世文以莫须有的罪名抓去劳教一年,全国人民可以看到重庆是人治还是法制?人民有没有发声的权利?本来是件很小的言论自由的公民基本权利:重庆网民方竹笋在个人微博上批评了王立军权大于法就被抓去劳教。什么社会?

马世文你个狗贪官,你们也可以烂用国家权力继续抓方的家属,继续封杀,继续跨省打压人民舆论。但人民对重庆警察文革式制造冤假错案深恶痛绝会,全国人民网民对重庆的因言获罪事件抗议也会越大奉劝一句,一味用强权斗狠玩弄法律,你马贪官会自绝于人民,给予方洪劳教1年的处罚,是于法无据的,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还侵犯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的批评权,有关官员如果认为自己名誉权受侵犯或受到了诽谤,应该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方洪案是在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下,贪官马世文是在言论领域对公民进行威慑而人为制造的一个冤案或错案。是马世文揣摩上意处置方洪的结果,他们以为这是在维护领导人的权威,但实际上是陷领导人于不义,让社会大众以为领导人利用职权剥夺发表批评讥讽自己言论者的人身自由。

重庆由于推行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权力过度集中于市委主要领导者个人,并且在当地已经出现了对领导人搞个人崇拜的势头。即使是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大到永远让人民服从其意志,除非他把自己的强权转化为正义和法律,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对于一国的决策者,不断取信于民,建构一种人民信任政府安的公平社会法律制度和人民政治舆论自由氛围,与此同时,决策者也必须正视客观上不断变化的政治舆论氛围,顺应民意。权大于法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民心遗失不能取信于民的破坏根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上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类似于"文革"期间歌颂毛泽东的情况,此前即使是邓小平那样的领袖人物也没有受用过这种尊奉。这种情形是有关行政区域权力过分集中于少数一把手的直接后果之一。

一、马世文讨好王立军制造冤假错案

我叫方迪,重庆涪陵区人,2010年,4月21日,我父亲(方竹笋)在腾讯微博上发表批评王立军权大于法的几句话:勃起来窝了一坨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把这坨屎端给检察院吃,检察院端给法院吃,法院端给李庄律师吃,李庄说,这坨屎太臭了,谁窝的,谁自己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8/22/n3665581.htm【投书】重庆公安局、贪官马世文欺压人民的罪行  美东时间: 2012-08-22 10:15:04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ifttt
Put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via Personal Recipe 407687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