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投书】强拆民房不给赔偿还威胁关精神病院

【大纪元2012年09月06日讯】政府强拆民房不给赔偿,还威胁苦主关精神病院,天理何在?

1976年2月,文化大革命时期,仁寿县城关镇政府要修建居民点,需要占用张秀珍私房四间,及厕所、猪圈,有120平方米。还有种菜的自留地200平方米。当时,江元清、曾文俊等人代表仁寿县城关镇找到张秀珍,说要买她的私房,张秀珍不愿意卖,因为祖上遗留的房子卖了就没有地方住了。此时张秀珍女儿在仁寿县朱嘉道班工作,不在家,只有张秀珍带孙子孙女李林忠,李洪英在家。

此后,江元清、曾文俊等人又找到张秀珍的女婿李华舟协商,据李华舟回忆说:"当时达成了口头协议:1,可以搬迁,2,必须房子换房子,只要一楼。"达成协议后,李华舟就回单位上班了,当时并没有签写任何书面协议和领款条,也没拿到过一分钱。

房产是张秀珍的,为什么城关镇领导却找李华舟协商?而不通过张秀珍本人,明显是仁寿县城关镇的过错。

曾文俊、侯干事再找到张秀珍说:"与李华舟协商好了。"可是张秀珍还不知道什么情况,还带着孙子在家吃饭时,就有人开始爬上房屋开始强拆了。由于事情突然、混乱,老房子的房契就从此搞丢失了。55岁的张秀珍带着孙子孙女被安排住在一间公司对面的马路边上,只搭了个草棚,起风下雨都无法遮挡,就这样住了一年多。

张秀珍的房子被强拆后,常去找城关镇领导讨说法,可城关镇领导就是拖延时间说;房子修好后会给你安排的。我们家就在没拿一分钱搬迁费的情况下,在公路边草棚住了一年多。1976年夏天,李华舟因个人犯法被抓入狱,后来张水先就与李华舟离婚了。

1977年,仁寿县城关镇安排张秀珍住进了南街居民点公房,并要求张秀珍每年缴纳房租。张秀珍交了房租后与张水先商量,感觉不对劲,房子换房子怎么还要交租金?就去找城关镇领导理论。仁寿县城关镇领导却说;"你的房子被李华舟签了协议卖了,他把钱领走了。"张秀珍不识字,仁寿县城关镇领导也没给她看协议和收据。我们家从此走上了手里没有任何证据的艰难的维权路。

张秀珍回家后把仁寿县城关镇领导所说的话给我们一家人说了,我们一家人都以为是真的。此时,李华舟已因个人犯法入狱,又联系不上证实。李华舟就成了我们家的败家子、仇人,从此没与他李华舟联系往来。(2012年2月才与李华舟联系求证)

从此,我家就开始了漫漫维权路,房子是张秀珍的,房子被仁寿县城关镇强拆了,而张秀珍、张水先都没拿到过一分钱的赔偿,也没有得到仁寿县城关镇赔付的房子。于是,每隔几天张秀珍就带着李林忠一起去仁寿县城关镇讨说法,理赔。而仁寿县城关镇领导却总以有李华舟签名的卖房协议和收据为理由,不给解决问题。而他们又不拿出来给我们看。此事拖至1996年张秀珍含冤死去。从此,张水先和李林忠接过此事继续维权。

1996年10月21日下午,李林忠找到从重庆政法学院毕业回来的梅毅,与他一起去仁寿县房管所档案室查到1976年2月9日仁寿县城关镇所说的李华舟签的卖房协议原始档案,我亲眼看见原件,从书写笔迹看,是一个人书写完协议后,再把"李华舟"的名字填上去的。李华舟本人根本没签名。我提出拿出去复印,主管档案室的人不允许我拿走复印。那时没手机,我只好找笔、纸,按原始档案格式,内容抄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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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9/6/n3676465.htm【投书】强拆民房不给赔偿还威胁关精神病院  美东时间: 2012-09-06 01:26:06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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