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

“上面”命令 北京海淀警察抓人抄家很忙

【大纪元2012年11月05日讯】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孟华、李湘丁、司西绥、严忠明及李梦雪等人一个月后,于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非法劳教孟华二年,李湘丁三年,司西绥二年。

北京海淀区警察半夜绑架、抢劫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警察,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十点至二十七日凌晨十二点半间,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孟华、李湘丁、司西绥、严忠明及李梦雪等人。孟华在海淀区的家里被绑架;李湘丁在朝阳区安翔北里家里被绑架、抄家;严忠明在海淀区上庄村家里被骗开门后遭绑架、抄家。

法轮功学员李湘丁,男,大约五十四岁,七机部职工。因其父已过世,老母已八十四岁,为照顾老母,李湘丁住在其母家。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十点多钟,李湘丁被北京海淀区(其母住朝阳区)警察闯入家中,强行绑架,并抢走价值四千多元电脑、二千多元的打印机和其他物品。由于其母耳背,当时又已睡着,所以并没听到动静,第二天早晨,才发现儿子、电脑、打印机都没有了。经多方打听才得知情况。

三十八岁的司西绥,河北省冀州人,在北京打工。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十点左右,恶警以节前检查为名,骗司西绥的妻子开门后,强行抄家,非法抄走两台电脑主机及其他物品等私有财产。其妻子阻止恶警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十二小时,身份证被扣留两天。司西绥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从位于朝阳区的工作单位绑架,被非法羁押在海淀区看守所。警察抓人抄家时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从九月二十七日家人都没有收到任何部门送达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司西绥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份因为服用磺胺类药物过敏引起的"过敏性紫癜","紫癜肾炎。"(肾病综合症)(在医学上都知道药物过敏性紫癜很难治愈),发展下去就是尿毒症,难以治愈,存活率很低。于是就踏上了漫长的求医之路。从以前的病历中可以看出,北京的大医院,如协和,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国医堂"都去过,而且挂的都是专家号,可就是不见好转,尿蛋白化验多为四个加号。后来有人介绍说珠市口德寿堂,有个老中医叫韩即卿,专治疑难病,于是又去德寿堂求医,先吃汤药,后又吃的丸药。按照医生的说法,这种病从发病时六个月内为急性,过后转为慢性病,在急性期还有治好的希望,转为慢性的就治不好了。因为吃激素,脸胖的变形,身体里的营养都从尿里排出去了,腰酸、四肢乏力。半年很快过去了,也没治好。这个病反覆发作,到了一九九六年几乎绝望啦。某一天去公园里看到有人在炼法轮功,心想试试看吧。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半个月后到医院检查尿蛋白为阴性,医生都不敢相信,以为化验出问题了。

司西绥因为个人信仰,被绑架、非法羁押在海淀区看守所,并被非法劳教二年。根据相关法律对照,所谓的执法单位实为犯法。《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1/5/n3722773.htm"上面"命令-北京海淀警察抓人抄家很忙.html  美东时间: 2012-11-05 10:38:36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ifttt
Put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via Personal Recipe 407687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