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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市场向来不太平静。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与百度之间的纠葛还没有结束,却又跟国家工商部门扯上“口水仗”。
昨日(1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对外表示,针对奇虎公司对工商部门介入互联网行业间市场竞争不满一事,总局认为工商部门负有依法查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职责。
奇虎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行政告诫
奇虎公司被行政告诫事出有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由于“360安全卫士”的免费策略,其在我国安全软件市场上所占市场份额已经超过八成,而正是凭借这一市场优势,奇虎公司通过“360安全卫士”诱导用户使用360浏览器,并通过不兼容、难卸载等方式阻止网民安装其他安全软件。
工商总局表示,用户使用“360安全卫士”软件时,奇虎公司还用推荐诱导、默认同步安装甚至伪装成微软官方补丁等方式,将其旗下的360浏览器、360网址导航等产品强行安装至网民电脑中,通过默认设置、强制升级等方式,修改用户的浏览器和主页设置。
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市工商局与西城分局共同约见了奇虎公司负责人,对其利用“360安全卫士”在浏览器领域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
面对北京市工商局的告诫,奇虎公司公开表达了不满,他们在发给媒体的声明中称,“我们不了解为何工商部门会介入互联网行业间的市场竞争,此前,互联网企业的管理由上级主管部门工信部牵头”。
而在昨日,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正式对外表示,“工信部属于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但是对于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工商部门负有依法查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职责,这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并不存在重叠或矛盾。”
工商总局认为执法有据
此次工商总局的表态可谓强硬,除了上述对工信部和工商局职能的表述外,工商总局在对外的问答中还列举了其他依据。工商总局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但适用于网下经营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样适用于网上经营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也就是说,北京市工商局在此次事件中对奇虎公司的约谈,以及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是有法律依据的。
工商总局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先林表示,竞争执法机构依法有权对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个领域进行竞争执法,即使考虑到某些行业的特殊性,行业监管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务院的明确规定,以某种方式参与各自行业内的竞争执法,但也不应排除竞争执法机构在这一领域的竞争执法。
不仅仅是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同样属于工商总局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也对此次奇虎360事件表明态度。
竞争执法局负责人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对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不论其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何,也不论发生在传统经济领域还是互联网领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权查处。
针对近年来互联网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案件频繁发生,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会加大竞争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对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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