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日星期日

中共两会广东代表提议贪10万判1年 民众“炮轰”

【大纪元2013年03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唐铭综合报导)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最近很"火",他准备提交的《关于修改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中建议对贪污受贿量刑标准进行修改,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媒体和网络上引起民众"炮轰"。

人大代表建议贪10万判1年遭民众"炮轰"

据成都商报报导,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的议案说: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10万以上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表现出刑罚过度供应。因此,他建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每五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做相应的调整。同时,他建议,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加流放刑,关押到国家指定的西北沙漠、戈壁滩上条件艰苦的监狱中服刑。

《时评界》时评员蒋芙蓉撰文表示,一提到腐败,广大群众更是咬牙切齿,对那些腐败分子深恶痛绝,因为他们深受这样腐败行为的其害,尽管腐败形式多样性、隐蔽性、狡猾性,但是最终 伤害是民和心呀!笔者认为,对腐败绝不能手软,更不能像朱列玉这样的"人大代表"用经济增长与刑法年限的反比来计算腐败受惩的时间,我们应该用正比例来算,97年贪污十万元判10年,如今贪污10万元就该判至少30年!看那些还存在侥幸心理的领导干部哪敢越雷池一步!

有民众发贴表示,中共贪腐已经泛滥成灾,岂能如此助长贪官的腐败。

还有民众发贴说:这就是中共的所谓人大代表,不为广大人民群众说话,却为贪官污吏开脱罪行!很可能提议还会引起"人大代表"们的共识,因为他们都不是人民选出来的,是代表贪官利益的。朱列玉就是贪官们的典型代表,应该流放到西北沙漠、戈壁滩上历练10年。

也有民众网上贴文讽刺道,贪腐的气焰多么嚣张,竟然想修改法律保护贪腐,干脆堂而皇之宣布贪腐合法化、正当化、不贪不是好官,用法律保护腐败才符合官场根本利益!

朱列玉最近很"火"

据南都讯:新晋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最近很"火"。昨日,他在广东代表团出发的候机室中刚刚露面,就遭到长枪短炮轮番"轰炸"。记者们并不缺少话题,近日朱列玉提出的节假日全民免费坐火车、死缓犯改判"流放"、逐步放开生二胎等多个重磅"炸弹",已经在媒体和网络上引起巨大的争议。

据百度百科介绍,朱列玉,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为贪官辩护,积极为贪污减刑,他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联络本文作者请发邮件到:djytmm@gmail.com

(责任编辑:姜斌)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3/3/n3813331.htm  美东时间: 2013-03-03 02:17:53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ifttt
Put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via Personal Recipe 407687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