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中资高干子女 可成港永久居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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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近16年,用盡方法也未能令港人民心回歸,為求加快“赤化”香港速度,北京近日加開內地人移居香港“後門”,容許在港中資及駐港機構外派人員延長留港時間,准許他們子女來港讀書,變相令數以萬計內地幹部及其家屬日後可循此途徑,合法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立法會議員直指中共做法是想改變港人成份,變相“殖民”香港。


據消息人士透露,中聯辦上周五(19日)曾召集在港的中資機構管理層到西環開會,傳達中央最新政策。因應香港的新形勢,當局要求各中資機構管理層各自點算外派人員數目,中央允許和鼓勵他們的孩子來港讀書,並獲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據悉,數十家在港的主要大型中資機構管理層,包括中銀(香港)、招商局集團和華潤集團等都有派高層人員出席。許多人對中央的新政策都很受落。


為日後選舉種票


消息續稱,中央對駐港機關外派人員在港工作一直有嚴格要求,以示落實一國兩制,但今年初卻提出“堅持輪換,保留骨幹,根據需要,可長可短”十六字真言,意味外派人員可長期留港。根據北京在過渡期及回歸初政策,駐港人員留港時間不能超過7年,以免他們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香港形形色色、大大小小、明的暗的中資企業逾4,000家,該等公司的中高管理層幾乎清一色是外派。有中資管理層向本報表示,新政策令他們不需要再為孩子的前途擔憂,也可以一家團聚。昔日很多家庭分隔三地,北京、香港和美國,最後孩子留美六年後,還是選擇在香港工作。由於中資駐港人員眾多,保守估計子女數目或數以萬計。


立法會議員對北京新做法感嘩然及憤怒。新同盟范國威直斥北京“好赤裸裸地介入香港內部事務”,利用“殖民”政策“溝淡”真正本地港人,以求“赤化”香港。


“中聯辦咁樣鼓勵中資機構鑽空子,用居留時間令香港人口政策開咗個大窿,大量國內人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產生一個客觀效果改變香港人口組成,甚至變相殖民,令港人有好大憂慮”。他更擔心北京目的是為日後選舉種票,為香港人口“大換血”,因在反國教以至拒捐款四川事件,北京感到香港不受控。


港府沒辦法審批


黨涂謹申指出,中央為易於控制派到香港中資機構的人員,在回歸前設下限制,不準駐港人員留港逾7年成為港人,一旦取消有關限制,變相為內地人移民來港開“後門”,後果不堪設想。“150個(單程證)系大家清楚,甚至150個呢個數目系唔系應該減少、由香港審批都爭拗緊,但系變咗加多個途徑,香港特區完全冇辦法有任何審批”。他亦質疑若此例一開,中資機構的職位變得有價值,內地人爭相透過這途徑成為港人,或引發另一種貪腐問題。


香港部份著名中資機構


四大老牌中資:

港中旅集團、華潤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光大集團


各地駐港窗口公司:

粵海控股(廣東)、上海實業(上海)、北京控股(北京)、

越秀集團(廣州)


央企駐港窗口公司:

中遠(香港)、中信集團(香港)、中國移動(香港)、中國聯通(香港)


金融保險公司:

中銀(香港)、中國建銀(亞洲)、中國工銀(亞洲)


港中資機構逾4,000家


在港中資機構(包括企業)數目眾多,且日見影響力。中聯辦官方網站的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活躍於香港經濟各領域的中資企業及下屬實體公司總數已達2,500多家。倘若加入近年的數字,以及中聯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香港中華文化城等帶有政府職能的部門在內,保守估計超過4,000家。


港中旅集團、華潤集團、招商局集團和中國光大集團被喻為香港四大老牌中資機構,在港發展超過半個世紀。


其中華潤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共建政前,共產黨希望能夠在港設立一家企業,以充實黨的經濟來源,於1938年在香港成立“聯和行”,總部位於中環畢打街。


華潤之名取自毛澤東


1948年 ,聯和行更名為華潤公司。華潤之名,取自毛澤東的字“潤之”,寓意“中華潤之”。同時,還有“中華大地,雨露滋潤”之意。中共建政后,華潤成為國家對外貿易的重要窗口公司。


隨內地開放和九七回歸,廣東、上海和北京等地,以及中央各部委和金融保險機構都先後進駐香港。


至於近年被指頻頻干預香港事務的中聯辦,前身是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成立於1947年5月。無論是香港回歸之前,或現在,它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駐香港的最高代表機構。


內地來港定居途徑多


內地人可透過不同形式來港,包括因工來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等。外派駐港企業或機構工作人員,一般持因公簽注來港,有關人員需要向港澳辦或省市外事辦公室申領,其簽注大多註明不可以申請香港居留權。


《入境條例》第2條內訂明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中,第ix類為“以訂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證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就是指持這類因公簽注來港工作人士,即不論其居港年期,均不會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但若沒有註明不可申請居留權,則可能不屬“訂明”身份,或可申請居留權。


畢業后即可留港工作


內地在港企業或機構的管理層不少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去年入境處共發出逾1萬個許可,2011年發出9,260個。


本港專上院校近年開辦很多自費課程,吸納大量富有、高學歷的內地人報讀,畢業后遞交在港就業申請便可留港工作。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凡年滿11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獲准在港逗留超過180天的人士,均須登記領取身份證。


除《入境條例》訂明人士,包括外佣、領事館人員、駐軍和訂明證件持有人等,任何人通常居港滿7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身份,駐港幹部的子女亦可循此途徑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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