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厦门日报诛陈水总 民斥:该诛的是当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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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6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剑综合报导)造成47死34伤的福建厦门公交车爆炸案,警方24小时内宣布嫌疑人陈水总被火烧死,就在国民纷纷质疑当局造假,真凶另有其人并怀疑 事件另有内幕 之时,6月11日,《厦门日报》刊文叫嚣,陈水总丧心病狂,要全社会必须共诛之。对此,网路上唾弃声一片,舆论认为,该诛的是令平民蒙冤受屈的走上绝路的当权者。


11日,《厦门日报》以题为〝陈水总丧心病狂,全社会必须共诛之〞的评论,对巴士爆炸案发表评论。文中措辞激烈,称陈水总犯了反社会罪行,报复社会,处心积虑,手段毒辣,不可饶恕。并将民众质疑陈水总〝冤屈〞的态度称之为〝杂音〞,指转移定性,掩盖矛盾,是滥同情,本质上是一种恶,是对法律 尊严、公众情感、社会心理的〝杀戮〞。


网民讽不诛诛被逼疯的


《厦门日报》这篇报导激起了外界的强烈愤慨。


作家在微博质问:怎么诛,难不成将其不太完整的遗体拿出来挂在广场上示众鞭尸。用上满清十大酷刑!但不诛之,而是既谴责又同情,谴责他害及无辜,同情他生活在中国 的艰难与不幸。不诛贪官、校长,只诛被逼疯的屁民,裹挟天下民意肆意咆哮,暴露出冷血舔菊转移焦点之无耻用心。


维权 在微博以〝全社会必须共诛的是谁?〞为题质疑:如果不去深挖造成恶性事件的根源,甚至连遗书也拒绝公开,只要对陈水总共诛一下,就能避免悲剧重演,13亿中国人当然是很愿意的。否则,13亿中国人应该共诛的就不应该是已经死去的陈水总。


网友〝惊天笑料〞质问: 陈水总都被烧死了还怎么诛?是不是说为了防患未然,把那些老上访 户都诛了?我看,最该诛的是令平民蒙冤受屈的走上绝路的当权者。




6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一辆BRT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爆炸。(网络图片)




事件回顾


6月7日晚6:30点,厦门BRT公交车发生起火并爆炸,由于当时车窗关闭,只有前后两个车门逃生 ,造成近百乘客中48人死亡 35人受伤。7点左右,火被扑灭,公交车烧得只剩框架。8日,厦门警方迅速宣布破案,称疑犯为多次上访不果的59岁男子陈水总,在爆炸中当场丧生。


警方声称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说:〝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洩愤纵火〞。


警方还称陈水总之前的12条微博中,力数自己生活艰辛,年轻时上山下乡,回城没有住房,摆摊屡被取缔,盼社保救济又被公安搞错年龄,多次上访无果,绝望中选择 报复社会。


不过,资深媒体人丁来峰在微博对警方说辞表示质疑:不相信60岁高龄的陈水总就是纵火案的元凶,因为陈的微博是事发前一天才注册的,一个年龄已经60岁初小文化的人,两三秒更新一条微博,会有这么快的打字速度而且能发长微博?实在令人存疑。警方彻查微博有没有造假是轻而易举的,不能因为他是上访户又死无对证,就极速结案卸下责任。


当局对该案的报导,要求各媒体〝不派记者前往福建采访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已派出的立即撤离〞,一律采用官方媒体发布的消息再加上警方火速〝破案〞,令众多网民质疑声一片。


网路上质疑声一片


大陆 律师 原发微博表示:幸运的是我不在厦门,也没有坐这趟车,不然,就是被烧死了,也可能会被怀疑是凶手,因为警方会翻看我以前发过的微博,说我这人牢骚话太多,厌世自绝于社会。遂告破案,皆大欢喜!


另有舆论指,陈水总家人和邻居曾向媒体称不相信他会犯下如此恶行,其家人更表示没有看过警方所指的遗书,质疑警方不公布遗书的原因,〝死无对证〞容易造成冤案。


8日,厦门爆炸案幸存者江晓婷对《东方早报》记者称:〝我当时坐在后方靠窗的位置,从北站坐车要去前埔,在金山站前一站就闻到异味,没多久就听到有人在叫….〞而据监控录像显示,此时陈水总正在金山站候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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