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港记协斥法院传记者作证 滥用检控工具

6月13日消息,社运人士古思尧、马云祺,因去年在外请愿时企图焚烧区旗,被香港裁判官宣判企图侮辱区旗罪名成立,两星期后正式判刑,期间不准保释。


无线记者何永康被警方要求就烧区旗案上庭作供。香港记者协会(文中简称:记协)就此批评律政司做法不当。记协斥责控方开了坏的先例,是以便日后逼迫记者成为检控工具。社民连认为裁决不公,批法官打压社运而偏帮


记协发声明指出,警方要确认录像带的拍摄位置和真伪,可透过控辩双方同意事实已经足够,根本毋须记者出庭。记协质疑警方是希望藉此开先例,以便日后逼令记者成为检控工具。记协批评此举损害新闻界 独立客观的形象,亦令市民日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有所顾忌,甚至因此拒绝接受采访,削弱新闻界的消息来源,损害公众知情权。声明又对无线电视要求新闻部人员与警方合作,以致前线人员不得不接受警方查问,及按法庭传票出庭作证的做法表示遗憾。


社民连则质疑法官判刑是打压社运,偏帮政府。社会联机副主席吴文远表示,裁判官的裁决绝对不公正,19岁的马云祺是初犯,等候判刑期间,对社会完全没有威胁,毫无理由不准保释。


他指出,裁判官杜浩成早前已有不良记录。在去年12月的支持游行中,有亲共爱港力成员樊自鸣在众目睽睽下袭击新闻台摄影师,杜浩成仅判罚款一千五百元及赔偿一千元。但这次案件,被告只是有烧区旗的动机,就要还柙监房,不准保释。


他认为,判刑显示,支持政府的,该法官就会放软手脚和纵容,反对政府声音的,无论行为是多么的轻微,都会受到最大的打击。


两名被告为六十六岁的古思尧及十九岁的马云祺,他们被告在去年四月一日游行到中联办抗议,企图于门外焚烧区旗。


国际广播电台 梁馨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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