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6月02日讯】《明慧网》2013年6月2日报导,徽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女士,因修炼法轮功,从二零零八年起,连续被中共劫持到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监狱关押迫害,至今未迈出黑牢 一天,唯一的原因就是:她拒绝放弃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
从去年五月就不断传出消息:黎梅因在第三女子监狱遭到残酷折磨,出现进食困难,无法排便,腹部出现肿块并有腹水等严重病症。但狱方以她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为由,不让办理保外就医,而无人性 的狱警还每天逼她罚站。目前黎梅身体遭受到极大的摧残,令亲友们极为担心。
十二年前曾被非法劳教、洗脑迫害
黎梅女士,五十多岁,曾是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正直廉洁,秉公执法,是同事公认的好人。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
然而因为黎梅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黎梅在自家楼下被蜀山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后被劫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又被强行劫持至洗脑班,直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在长达四年非法关押期间,黎梅在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下被所谓的“转化”,并一度配合恶人“转化”曾经一起修炼的同修。而这些被中共所谓“转化”的学员出狱后,面对的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被剥夺 工作,生活无着落,这令黎梅逐渐看清了中共对她和这些学员的迫害实质,同时也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她对自己由于一时糊涂被所谓的“转化”后悔不已,醒悟到“真、善、忍”的珍贵。二零零八年一月,黎梅在明慧网发表严正声明,她又从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五年前同样的迫害再次发生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同样的迫害再次发生。这一天,合肥市“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 、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政法委、公安局出动几十人,闯入黎梅位于中级法院宿舍的家中,将她绑架、劫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
非法劳教期满后,因黎梅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六一零”下令将她直接从劳教所劫持到合肥市翡翠园宾馆的洗脑班。洗脑迫害无法转变她坚定的正信,恶人又连续把黎梅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六一零”绞尽脑汁“转化”她
自黎梅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被绑架后,省市区的几级政法委、“六一零”人员一直在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妄图让黎梅背弃“真、善、忍”大法,曾集体找她“谈话” 进行威胁,说只要她表个态不炼,就可以回家,就可以上班工作;不表态就要打击、开除、逮捕、判重刑。黎梅表示:我要家庭,我要工作,我爱生活,我信仰法轮大法的“真、善、忍”,这有什么不好,这有什么不对呢?!
合肥市“六一零”人员看到用非法劳教、剥夺自由的强制方式无法改变她的信仰,还变换花招,提出给她二十四小时考虑,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他们承诺如签字后就放她回家,否则就开除公职、判刑。黎梅拒绝妥协。
最后,合肥市“六一零”指使公安局对黎梅进行逮捕、检察院进行非法起诉。据了解,对黎梅的所谓起诉书完全是捏造事实、强加罪名,竟不敢提及黎梅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事。
同时,法院刁难家属请律师,说如请律师 要上报司法局同意,要经局长批准签字。而被法院指定的律师,不但不打算为黎梅作无罪辩护,而且不做任何调查取证, 不与当事人作任何沟通,并在开庭前三天才将开庭之事通知黎梅,还帮“六一零”传达“指令”,说只要黎梅“转变态度”就立即停止司法程序、恢复工作。
被非法判刑 从黑牢到黑牢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合肥市“六一零”与瑶海区公检法相互勾结,对黎梅进行非法庭审。家人请的正义 律师为黎梅做了无罪辩护,严正指出此案违法,如:开庭前未通知当事人;还未立案警察就对黎梅非法抄家;庭辩过程中不许控辩双方共同的证人出庭作证,等等。然而,法院对法律 置若罔闻,第二天即对黎梅非法宣判五年徒刑。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黎梅被劫持到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从二零一二 年五月起,陆续有消息传出,黎梅被狱方摧残的身体出现严重问题 ,但当地“六一零”、公检法机构依旧不肯放弃对她的迫害,不许她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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