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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6月02日讯】黑龙江伊春市某区政府为了强拆强抢民宅,以户主是法轮功学员为由,不按法律给予正当补偿,为了方便强拆,将法轮功学员关进看守所,甚至扬言,如果户主拒绝强拆,随时可以以炼法轮功为由,送进监狱。
这是伊春市南岔区张桂兰的房子和商业门面,总面积380多平方米,市价120万元人民币。南岔区区政府开会决定,张桂兰是法轮功学员,给她的补偿应该低于其他人,把砖混结构的门面当住宅房屋处理,因而决定只补偿张桂兰30万,也不派发任何动迁费。同时取消她的营业执照。
为了防止张桂兰反对,当局以张桂兰炼法轮功为由,将张桂兰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毒打等各种酷刑。
张桂兰回家后不服,要求南岔区按照补偿法进行赔偿,南岔区有关部门对她家进行停水停电,房子四周挖掘出一米多深三米多宽的水沟,导致积水进入室内,房间积水深达一米左右,寒冷的冬天,积水变成冰窖,区政府破坏了房屋的排水设施,春天来了,现在屋里屋外全是水,给张桂兰一家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
张桂兰走遍了南岔区的有关部门,无人理睬,到法院上诉,同样不予受理。
南岔区区长刘鹏扬言,张桂兰是炼法轮功的,拒绝拆迁,随时都可以用法轮功的名义抓起来。
在伊春市南岔区育林委,张桂兰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女人,她不但勤劳能干,为人正直,还很有经济头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做生意赚钱后,买下了新育林委大街上倒闭的国有粮店。
因劳累过度,张桂兰患上了乳腺癌,在医院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张桂兰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乳腺癌不翼而飞。中共迫害法轮功 后,张桂兰遭冤判五年半,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受各种酷刑迫害。
新唐人记者刘惠、季晓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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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中共, 刘鹏, 强拆, 拆迁, 政府, 新唐人, 法律, 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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