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柱律师(网路图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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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9月12日讯】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律师 杨金柱星期三在新浪博客 发表关于其博客和微博被点击、浏览或转发的免责声明,并向中国 〝两高〞负责人备案,以求自我保护。
声明说,两高近日出台关于网路诽谤的法律解释,规定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达到五千次或转发五百次以上的即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杨金柱说,他的新浪博客经常被点击、浏览超过5千次或转发超过5百次,更由于在目前中国特色下不知道什么内容构成对他人的侮辱和诽谤,故随时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杨金柱遂举出他拟撰写的两条微博为例。第一条微博是,邓亚萍说人民日报60年没有说过假话。杨金柱举证表明身为政府官员的邓亚平公开造谣,应追究法律 责任。第二条微博是,外交部发言人说中国是〝法治国家〞。杨金柱举证表示这是在公开造谣,损害了国家形象。杨金柱问两高负责人,如果以上两条他拟撰写的微博被转发超过5百次、或被点击超过5千次,他是否对邓亚萍和外交部发言人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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