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星期四

【陈思敏】山西男童挖眼疑案的幕后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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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5日讯】 有一种破案叫死无对证,就像重庆的、厦门的陈水总。日前震惊社会的山西男童挖眼案宣告破案,警方认定凶手是男童的伯母,民众则质疑警方的证据。从8月24日案发就陷胶着的侦办进度,到9月4日一夕之间迅速侦破,期间,警方态度、官媒报导,乃至“凶手”突然坠井溺毙,都在“8月28日”这天有着非常明显的急转弯。


所谓说谎不打草稿,但山西警方打了草稿的谎言更糟糕,完全经不起键盘办案的网友的质询。回顾事发第一时间,各方最直接、毫无修饰的说词,比对现今警方告破的自圆其说,就知何谓童叟不能欺。


有人被害,就一定有加害的人及行凶动机。所以9月4日宣布破案的警方说,凶手是男童伯母,证据是DNA,动机是不满赡养瘫痪的男童爷爷。而警方破案所凭的唯一证物,就是在伯母家搜出一件验有受害男童血迹的衣服。


然而,据后来报导警方搜出血衣的时间,早于男童伯母坠井前,那时警方为何不抓人?反而针对先前各方的说法透过媒体连串“改口”。


根据最早的报导:满脸鲜血的男童送医后,当时第一位处理的医生发现眼球被挖、眼角膜不见、体内验出麻药成分;经急救稳定后的男童曾回忆说带走他的不是他熟悉的伯母,是黄头发、操外地口音的妇人。


但在男童伯母“被跳井自杀”后,开始有另一个医生说眼角膜还在,警方说受伤的小孩会臆想,官媒说男童其实不太记得一年只见几次的伯母,报导开始偏向男童与伯母两家其实处的不好,有赡养老人、经济分摊、债务纠纷等问题 ,甚至暗示伯母因自己未生儿子故逞凶下毒手。


不要说男童的父母至今都不认为伯母是凶手,听听民间的声音也如此。有曾到医院访问男童的记者说,男童清楚回答认识“大大”(伯母)。男童父亲说,她非常疼爱小孩。亲友说,她把男童视如己出。村民说,曾被蛇咬的她胆小易受惊,不要说杀鸡,看到棺材就晕倒,这样的人没有胆量跳井,更不要说犯案。最重要的是,在她出事的30日晨6时许,有村民证实听见传来的喊“救命”声,待村人赶到现场,已发现人在井中。


因此有网友说,男童伯母可能被警方与大批媒体记者吓得不小心跌入井里,但不可能自己跳下去,挖眼凶手何等冷血残忍,这种人自杀可能性太小。所以伯母是被灭口还是被嫁祸?也有网友质疑,送男孩去医院的过程肯定不止一人会粘上血迹,只凭这项证据无法服人。


特别是警方该提却绝口不提的重要细节,男童体内的麻醉药,明显是有预谋的作案手法,哪来的?一名农妇会自己配制?最关键的是,失踪时间至少超过10小时以上的男童,在被发现弃置的土坡,是案发第一现场吗?


人命关天,警方为何草草结案?网友认为警方急于、庆功、分奖,皆大欢喜。事实上,28日起警方态度丕变,还慎重其事强调没有器官倒卖团伙。就是因为28日多家聚焦此案的外媒,已开始报导男童被挖眼涉及


不怕国内舆论,只怕外媒报导当局,每当国际媒体有活摘器官的相关报导,就会有习惯性的消毒动作。例如,在2012年下半年,当联合国及多国密集举行针对中共活摘学员器官的听证会时,当时国内媒体就高调报导京警破获解放军304医院涉及51颗活体肾脏的黑市买卖,卷入其中的人,不仅有器官贩子,还有正规医院的医生、主任、副院长,以及山东法院的法官等。


虽然该案已被起诉,但最为核心的人物304医院泌尿科主任叶林阳,以及接头的山东法院法官,均未被载入本案卷中;涉入的军方医院和地方法院也未课以相应的责任,甚至国内所有器官盗卖案件的嫌犯,检方起诉皆非以量刑较重的刑法,而是从轻的非法经营罪。


曾有揭弊器官买卖黑市内幕 的记者感叹说:我真正的遗憾,是没能彻底探讨今日人体器官黑市泛滥和嚣张的成因。记者有所不知的是,纵然是黑市的器官,也要经由“合法”管道的洗白,还原全国黑市器官的原生罪恶与持续猖獗,就是中共至今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的迫害不断。


所以当失去双眼的男童问:怎么天还不亮?他不只是在问他的妈妈,而是对每一个国人提出了沉重的问题:不追根究柢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的迫害,那活摘器官的险恶就永远在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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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轮功真相,三退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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