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温哥华一名华人雇主因非法雇用菲佣,15日在卑诗省最高法院被以贩卖人口罪判刑18个月,成为加国有雇主因非法雇用外劳,而违反「移民法」贩卖人口罪名,必须坐牢的首例。
被判刑的是今年50岁、2008年自香港移民加拿大的柯耀昆,他在移民时怂恿当时已雇请的菲佣以探亲方式入境加拿大,并为他照顾3名孩子,但签证到期后,并未为她办理工作签证。
2010年,菲佣在与柯的妻子发生争执时报警,投诉柯耀昆扣留她的护照,要求一天工作16小时,全年无休,每月只给500加币(约1万4000台币)薪水,柯耀昆夫妇后来被以违反移民法提起公诉。
当地法院为求慎重,首度为「雇主奴役菲佣案」组成11人陪审团,几个月前陪审团裁定柯耀昆贩卖人口、非法雇用外国公民及提供不实申请资料等罪名成立,柯耀昆妻子则被判无罪。
法官戈培尔(Richard Goepel)昨日公布判刑,柯耀昆需入狱服刑18个月,其中贩卖人口罪部分判刑18个月,非法雇用外劳与对移民官提供不实申请资料部分,分别被判刑6个月,3项刑罚同时执行,刑期仍为18个月。
柯耀昆雇用的菲佣萨米恩托(Leticia Sarmiento)指控,她在2008年随雇主到加拿大,被迫每天工作16小时,每周7天无休,也不让她一个人出门。起初柯家只支付每月500加币的低工资,后来涨到700加币,还骗她两年后可取得加国居留身分,然后将儿女移民来加。但签证过期后,她仍是以非法身分居留。
法官不采信雇主曾「奴役」菲佣,但也确认菲佣是被柯耀昆误导,以为自己到温哥华的工作及薪水都比香港好,其实却是非法居留。该名菲佣因为和雇主打官司,得到菲佣团体及反对党支持,后来也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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