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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李岩报道)本网信息员从重庆知情人士处获悉:2010年,重庆永川县发生一起天下奇冤:因在校学生死亡 后死因不明,家属悬赏提供线索,结果家属和提供线索者全部被劳教,后虽经平反 ,但因赔偿问题 难以达成协议。
据知情人士介绍:2010年元月16日,石宝莹接到正在重庆市永川北山中学的高二读书的女儿谢雨宏老师周红霞电话通知说:女儿从15日下午就没有来上课(是住校生),让家长了解一下情况。当天晚上,正在成都做生意的母亲,急忙赶到永川去了解情况,找不到女儿,于是通知她的姑姑谢详珍一起到永川(白山中学辖区派出所)报案,警察说:这个没事,很多学生都是过几天就回来了(实际上这时已经超过了24小时)所以不要惊慌,也没有给他们受理案件。
17日再次和学校老师去派出所报案,此时才受理了这个人口失踪案。之后,家属通过出租车公司发布一些寻人启事,一直没有消息。
26日,在距离学校20多里路的一水库当地村民发现一具女尸,并看到了出租车广告,于是通知姑姑谢详珍,下午3~4点钟,家属急忙跑去查看,发现女儿谢雨宏跪姿在水里,头部露出水面,于是家属就通知警察到达现场,警察将尸体送至殡仪馆。两个月后的3月29日,公安局通知去拿死亡鉴定结论,但并未出示尸检报告,尸检结论是“溺水死亡”。3月30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由于该案有众多疑点,家属要求立案侦查,被警方拒绝。
后经家属多方努力,刑拘大队队长唐文春让家属写一个悬赏公告,有了线索要先向警方报告,他们才有能力和权力抓人和讯问犯罪嫌疑人。
于是,死者谢雨宏的干爹张胜和,帮助死者家属写了一个悬赏公告,后张圣和于4月13日被以“扰乱社会秩序”劳教两年,所谓扰乱社会秩序就是指:煽动家属质疑死者死因。
3月31日,重庆时报对此作出报道,并指责警方拒绝给家属提供尸检报告的行为。报道发出后,重庆当局将拨打报社爆料热线的市民刘功友劳教一年半,理由是提供虚假事实给媒体。
“悬赏公告”贴出不久,名叫杨香文(男,永川人)的市民看到悬赏公告后,向家属提供线索,说他看到石宝莹的女儿在1月15日下午,是被一辆面包车的人拉上车的,地点在某地工商银行门口,家属获线索后,依照警方的要求向警方报告,结果,杨香文被劳教一年。理由是提供“虚假线索”。
4月13日,永川公安局赵晓庄(女)通知石宝莹和死者父亲谢详禄到永川公安局去,说有最高权威领导要见他们。
下午6点多钟,家属和一个姓杨的法律工作者来到永川公安局,8点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政委李阳见了家属,召开了一个座谈会,数十名警察参与 并摄像,地点在永川公安局刑警队(二楼会议室)。座谈的主要内容是:询问了死者的相关情况和家属的想法,家属要求立案侦查,李阳表示,只要有线索十年二十年我们都会查。
晚上11点,公安局的人将谢详禄之子(死者的哥哥谢军 )抓到永川双龙派出所限制自由,同时永川公安局在会议室里,开始逼迫家属:1、将女儿火化,2、不许上诉、上告、上访 。并逼迫家属同意按学校的标准,作为困难补助对家属进行赔付,当时说的金额是9万元,另外赔偿6万元共计15万元。
家属说不要,一定要查清女儿的死因。永川公安局副局长吴海龙对谢详禄说:“你敢不要,文强都是老子审的”逼迫家属答应他们提出的条件,不答应就不放死者哥哥谢军,家属不得已,只得按照他们的意思签字。
之后,死者母亲石宝莹在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学校的老师在会议室旁边的小会议室里,其中有死者的老师周红霞、德育主任余得贵、校长王兴强,其他人都不认识。看到这些人,石宝莹气晕倒在厕所里,起来后被带到会议室,大约3点中,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政委李阳离开。
刑警队长将家属分开来问材料,一天多没有吃饭的家属,一直被轮回 问材料,14日下午2点,叫家属立即到殡仪馆将尸体火化。当时家属提出要按照风俗习惯找个时间和墓地,但被拒绝,要求家属必须立即火化,最后同意家属15号卖墓地,16日火化和安葬。整个过程被警方全程控制跟踪。
安葬后当晚,家属吃完饭就结账离开了永川,但永川公安局开始全城抓捕石宝莹和谢详禄。家属获得消息后,四处躲藏,永川公安局安排人到家属所在单位打听。
2010年4月25日,石宝莹在成都被永川公安局抓捕带回永川,26日凌晨5点多,被公安局刑警队长唐万春和其他几名警察将其带到一医院检查身体,医生说石血压太高,警察唐万春说不要管并让其签字,后被送回拘留所,当时拘留所以犯人血压太高拒绝接受,但刑警队长说先收人再说,被送入了拘留所,先是决定拘留10天,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5月4日,石宝莹又被直接从拘留所送往重庆大竹林女子劳教所劳教,劳教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期限是一年。
4月28日,死者父亲谢详禄也被以同样理由送劳教,在重庆某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劳教期间,石宝莹的干女儿和儿子帮其在重庆聘请了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某代为起诉,于200天时被法院判决终止执行,并要求律师让死者父母撤诉,死者父母为了尽快获得自由被迫同意撤诉后,获得释放。释放当天,劳教所强迫其签订不许再上诉、上访、上告;不许追究女儿死因,并警告如再追究就立即收监,签了“承诺书”后当事人才获得释放。
获得自由后,当事人因“承诺书”的约束,不敢再进行维权 行动,只是写信向重庆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劳教所回复说让其接受此事实。
2012年12月5日,因为他们的事情被正义 律师在凯迪社区进行报道后,重庆市劳教委员会撤销了他们的劳教处罚决定。
2013年永川公安局向其了解赔付要求,将赔付金额提高到182.5元一天,但死者母亲石宝莹不服,没有同意。
2013年9月石宝莹就劳教一事提起国家赔偿,向重庆一中院诉,要求赔付金额是20多万元,重庆一中院一再要求当事人与永川公安局调解,因此至今还未有结果。
据了解:死者母亲石宝莹劳教之前,是泸州市纳西区粮食局的退休职工,退休后在成都自己办有一公司,经营代为包装加工产品,因被劳教一事致使公司倒闭,直接经济损失至少80万以上。其又在南充新装修了一茶楼和ktv,仅装修费和房租损失就是80万元以上,因被劳教也无法收回。由于劳教中生活条件差,导致身体严重受到影响,心理也受到严重影响,经鉴定为抑郁症,声带囊肿。
因为自己被劳教,石宝莹的儿子肖伟,经鉴定因受到精神打击成为脑萎缩,石宝莹的小儿子也疑患精神病,但小儿子拒绝去鉴定。
其他几个被劳教的当事人释放后分别获得5万到10万元的国家赔偿,虽然不服,但也没有办法。http://www.bannedbook.org/ 来源:维权网 Email订阅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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