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容店内,喝了一杯茶,就昏睡着了,醒后被告知已被做了10万元的美容服务。”夏小姐想不通,自己不但被“黑店”暗算,还被其告上法庭。美容店却不这么认为,因为他们手里握有夏小姐写的借条。
究竟是夏小姐不认账,还是被美容店算计了?一次10万元的美容天价到底又是怎么产生的?昨天,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二审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莫名其妙花费10万元
平时喜欢运动的夏小姐在一次游泳锻炼时认识了朋友小兰。去年5月19日,在小兰的建议下,两人来到徐汇区一家小型美容店做美容。夏小姐回忆称,店很小,甚至都没有名称。在闲聊的过程中,店家向夏小姐推荐了美容的相关知识,同时建议夏小姐“做美容”。夏小姐记不清当时是否已答应接受对方的美容服务,只记得在她喝下小兰递过来的一杯茶水后,人就进入了昏迷状态。
约3个小时后,待夏小姐清醒过来时,美容店递给了她一张10万元的消费单。美容店工作人员告诉她,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她已享受了包括开运眉、自然派睫毛线、玄机塑唇、隆鼻瑞兰3号在内的美容服务项目,总价10万元。突然拿出10万元来结账,这对夏小姐来说是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付钱又不能走,夏小姐打电话向丈夫求助,可丈夫正在外地出差,一时无法赶回,为能安全地离开,最后夏小姐给店主写下了10万元的借条。
店家认为对方“吃霸王餐”
事发次日,店主拿着借条向夏小姐追讨相关费用。而夏小姐强调自己并非在自愿情况下接受对方的美容服务,不同意支付相关费用。虽然经多次协商但双方没能达成统一意见。事后因怀疑 对方根本是一家“黑店”,夏小姐选择 了报警。此后,店主认为夏小姐是吃“霸王餐”,欠钱不还,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夏小姐支付相关美容服务费用10万元。
店家在起诉书中称,夏小姐并非偶然到店做的美容,事前数天双方已达成口头协议。当天在做完相关服务项目后,根据约定夏小姐可通过现金或刷卡付款,但夏小姐以所做项目不值这么多钱、身边没带钱、让丈夫次日送钱等诸多理由拒绝当日付款,后经双方协商以借款的方式确定服务费,故要求对方写下借条,由此确认夏小姐欠美容服务费10万元,并承诺尽快付款。由于夏小姐一直推托不支付相关费用,故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
关键人物小兰无法联系上
昨天,该案二审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夏小姐本人并未到庭,仅委托代理 律师出庭辩护。夏小姐在上诉书中强调,自己并未实际享受到相关的美容服务,不应支付相关费用。借条是自己在恐惧受胁迫的情况下写的,不做数。再者自己没签过相关服务合同,认为店家没有相关从业资质是家“黑店”。
庭审过程中,双方所能提供的证据非常有限,除借条外,店家提供了一张夏小姐当天所拍的照片。最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围绕在夏小姐事发当时是否在清醒的情况下接受相关服务。
店家称,双方虽然没有签定相关的书面合同,但已达成口头协议,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才为其做了相关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店方还特意拍了照片确认,从照片中也可看出夏小姐是处于清醒的状态,所以对方称其喝了一杯水直到醒来就做好 美容项目并非事实,该种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或诈骗,若果真如此,公安机关应会立案,并及时对尿样等进行检测以确定证据。对于美容店的资质问题 ,店家的解释是,为夏小姐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行业的资质。
对此,夏小姐的代理律师 则称,所谓口头协议只是店家一方所言,没有证据证明,而所拍照片时被告虽然知情,但当时并未涉及相关服务内容及费用。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也注意到了,事件的整个过程还有第三方的一个关键人物—-小兰。但问及是否有人可以联系到小兰到庭做证时,双方均表示无法联系到小兰。夏小姐是否需要最后支付10万元的美容费用?法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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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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