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刚获释的广州维权 律师刘仕辉,在越秀被拘期间,了解到越秀区、天河区及番禺区等拘留所长年非法拘禁几百名黑人。被拘禁时间最长的黑人达七年之久。刘律师 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国际人权事件。
2014年1月8日,维权律师 刘士辉因关注异议人士张圣雨、马胜芬、肖青山等人。被广州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莫须有的罪名关押在广州越秀拘留所7天。
跟刘律师关押同一间监仓的有3名尼日利亚人和1名刚果人,另外还有3名中国 人。
刘律师对《新唐人》记者表示,他们用生硬的一半华语、一半英语互相交流 。在交流过程中得知,在越秀区无限期拘留的黑人约有70名左右,天河区拘留所有约150名,他们共同的问题 都是签证期满后没有离境,一直非法滞留在中国做生意,有的已非法滞留5年。
刘律师说:〝按照中国的法律,偷越国(边)境是犯罪行为,但是超期滞留不是犯罪,充其量属于行政违法。行政违法的最高处罚是劳教和行政拘留。而劳教已决定废除。〞
刘士辉律师认为,他们的处罚措施应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长就是15天,数个违法行为并罚最高才20天,而他们的违法行为都是单一的非法滞留。但是不管针对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该所对于非洲 人的拘留期限已经大大超越了中国法律 规定的上限。
刘律师称:〝这是非常严重非常恶劣的侵犯人权,这是一种人权方面的犯罪,它针对的是群体,针对的是外国人,如果他们涉嫌违法按着中国法律去制裁,行政拘留或者罚款,不应该限制人身自由,长期关押显然是不合法的,明显侵犯外国人人权,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应该马上对这个事件介入,进行干预和启动国际人权组织,这么多人关在里面应当引起关注。〞
在拘留所里,刘律师还听到一个非常恶劣的情况,公安向黑人要钱,说交一万圆钱就关14天。据那黑人说,他有个朋友交了1万圆钱,14天后也没让他走。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个非洲人砸门、吵闹说他不想活了、要死啦,就是1月8日发生的事情。
据悉,他们老板在北京大使馆办中国签证,签证拿来以后通知家人汇款买机票就可以回国了,但是说签证很难办,不知道这里面是个什么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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