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消息,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陈增林等人一顿饭吃掉8840元,虽获严重警告处分,三个月后,不仅未降,反而升任局长。
据大陆 媒体报导,记者17日从郑州市惠济区相关部门获悉,该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陈增林等人于2013年9月初被郑州市纪委通报批评,陈增林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2013年9月,陈增林随又调任惠济区城市执法局任局长。
郑州市纪委的这份通报上显示,2013年1月6日,长兴路办事处与永威置业有限公司商谈城中村改造相关事宜,经办事处书记王东亮同意,办事处主任陈增林、党政办主任师刘伟等人和永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某及其工作人员等人,到郑东新区鲁班张酒店就餐,公款消费8840元。
时隔三天,1月10日下午,长兴路办事处与信基调味品市场人员商谈有关问题 ,会后,陈增林、师刘伟和信基调味品市场总经理李某等人到中原区鲁班张餐馆就餐,公款消费4954元。
2013年9月初,郑州市纪委对此事查处通报。郑州市纪委认为,长兴路办事处到鲁班张酒店进行公务宴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郑州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个严格”、“十个不准”的规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办事处书记王东亮党内警告处分,主要责任人办事处主任陈增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与 公款消费的其他人员诫勉谈话,责令陈增林等人承担全部费用。
然后,时隔三个月后的2013年12月,时任办事处书记的王东亮和主任陈增林双双调离原单位:王东亮调任惠济区新区主任助理,而陈增林则调任惠济区城市执法局局长。
对此网友展开热烈议论。
网友称:“希望共党能严肃处理、并追究给他提拔的官员是否涉及贪污受贿、是否违纪违法等等!” “现实很讽刺,难道说这就是中国 式反腐吗?” “是谁提拔的查一查,一定有权钱交易。” “查提拔他的,肯定是大贪。” “中国的官员是没脸没皮没信仰,蛇鼠一窝,狼狈为奸。” “这样的现象一定要严查,要不反腐不起作用。” “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反腐就不会有什么让人们信服的结果。”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官官相护。” “吃饭小事,关建是饭桌下送的红包的大小。”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李雪莲报导
( 责任编辑: 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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