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2年10月24日,江苏镇江新区大港村民王林军家遭到拆迁,村书记龚建明带领数十人到王家强拆,王林军母亲和妻子被打,报警无人处理。王林军持钉耙将村书记龚建明打成轻伤。
后来,江苏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林军提起诉讼,该案于2013年12月开庭审理。
2014年1月,王林军的辩护律师李长青接到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开庭通知,开庭时间为1月24日上午。李长青律师 因有其他案件要审理遂致电镇江要求延期,法官说王林军故意伤害案开庭只是宣判,问李长青律师还来吗?李长青律师说那就不用来了。结果法庭在李长青律师不在场时进行法庭调查。王林军最终被判刑10个月。
李长青律师表示,这是赤裸裸的剥夺 辩护权的行为,这样的判决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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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江苏镇江拆迁户王林军故意伤害案律师辩护权遭侵害(图) - 维权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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