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华人,没有比后代的教育更重要的了。而作为在美华裔,没有比了解“加州平权法”更值得关心的了。因为,加州公立大学现在没有“平权法”(Affirmative Action),所以“读书好就可以出头”在加州是行得通的。如果一旦实行“平权法”,也许这一切会有一些改变。
什么意思呢?美国公立大学的教育经费有一大半是有州政府出钱的,所以,居民可以以相比较低的学费就读公立大学。通常,学生只要优秀就可以了。但是,对于一些实行“平权法”的地方,上大学是根据种族人口给配额的。对于亚裔学生来说,优秀是不够的,你得特别优秀才行。
比如,在实行“平权法”的州的一个例子,竞争同一所大学的入取线,亚裔学生的SAT考试成绩必须达到1550(满分1600分),白人需要1410,而非裔仅需要1100分就能被录取。亚裔学生的成绩就算是A-也可能不被入取,而非裔B-的成绩就可以够格了。同样的成绩,非裔被医学院录取的机会则是亚裔的三倍。
相反,在没有“平权法”的州,亚裔因为成绩优秀,入取率非常高。比如,2013年各加州大学分校一年级新生 中,亚裔占绝对数量的36%、白人占28.1%、西语裔占27.6%、非裔占4.2%。因为亚裔人口只占加州总人口的13%~15%,所以,如按人口平均公立大学入取率是100人来说,亚裔会高达250人,白人和西语裔是70人,而非裔只有50人左右。也就是说,亚裔的平均入取率是白人和西语裔的3倍多,是非裔的5倍。当然,像犹太人的比率也是相当高的,可能也不在亚裔之下。
所以,现在的加州大学,到处都是亚裔面孔。有玩笑说,加州大学UC(University of California)都快成了“中国 人大学”(University of Chinese)。而这种说法的背后,有人就想推动“平权法”,以达到所谓“种族平等”的理念。
“平权法”对不对、好不好、合理不合理?这个问题 可能是见仁见智、公婆各有理,归纳起来有这样一些说法:
支持“平权法”的理由,当然是照顾一些弱势族裔的学生,以人口比例与入学率相差太大来说对一些族裔的不公平。得到平等教育的权利,则是一种口号;照顾弱者,其实是善良朴实的美国人的一种精神。
反对方认为,“平权法”把种族考虑在学生入取的选项中,这本身是一种“种族歧视”。美国招工时,是不可以以性别、年龄、种族、出生地、宗教信仰等为选择 的理由;而且,“平权法”不鼓励学生好好学习,只要你是特种人群,就可以了。“平权法”会让一些较差的学生入学,增加了失学率,也会降低教学质量。
其实,“平权法”的合理部分是基于美国宪法强调的人人平等的基本人权原则,原始的“平权法”要求的就是任何人不应因为肤色或族裔背景而受到差异对待。以前,当黑人因为种族原因不可以上一些餐馆时,“歧视”是不符合宪法、也是完全不公平的。但是,如果现在因为餐馆就餐人太多,就必须为黑人留桌子,不让白人进去,而不是按照先来后到排队的原则;那么,这种引发的不合理现象可能也是一种不应该发生的“逆向歧视”。
加州于1996年公投通过的209提案推翻了“平权法”,成为全美第一个州禁止公立大学以种族决定入学,政府也不可以种族为聘用标准。之后,对于209提案的诉讼不断,但都没有成功。最近,加州民主党议员提出一项加州宪法修订案SCA 5,又要恢复在加州的“平权法”。修订案SCA 5现在已经通过参议院,将进入众议院表决;如果通过,将在11月由全加州公投。
作为华裔,从政治倾向来说,一般是会支持民主党的理念,去支持“平权法”。一些华裔议员现在就公开支持修订案SCA 5,比如刘云平(Ted Lieu),刘璇卿(Carol Liu),余胤良(Leland Yee)等,都投了支持票。但是,对于可能发生的华裔大学入取率的大幅下降,加州广大的华裔选民可能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会反对修订案SCA 5。至于说结果会怎样,可能也只有在今年的大选中由全加州人选择了。与1996年不同的是,墨西哥西裔人口大涨,在今天的加州已经是第一大族裔,而修订案SCA 5是由西裔议员提出的,所以,结果真的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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