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当局对广东东莞的色情业进行治理。就世风沦丧道德败坏的卖淫嫖娼行为,网路间发出另一种声音,称文革时期就不会有用利益交换肉体这种事情发生,但是这种论调遭到否决。有资料显示,文革中某些干部用手中的权力诱骗女知青的性犯罪更令人瞠目结舌。
9号,中共当局对广东东莞的色情业进行治理。有一种论调,认为〝文革〞时期没有卖淫嫖娼,没有吸毒贩毒。可是,〝文革〞时社会气氛的恐怖,纲常伦理的混乱,比历史 上任何一个时代都糟糕。
近日,题为《文革中性犯罪与东莞性交易谁更恶劣?》一文指出,在文革中的上山下乡中,部分干部是用手中足以改变知青命运的权力诱骗甚至强迫换取一些女知青的肉体。后者的道德败坏,是要超过前者。
有海外媒体分析,虽然两者都是向权、钱献媚,但是文革性犯罪带有很大的胁迫成分。文革期间,拥有强权者掌握着她们的生杀大权,入党、提干,甚至于简单的请假,都可能遭遇拦路虎,即便想要反抗,也是投告无门。所以文革性犯罪中,〝权〞占有主导地位。
分析还指出,针对东莞事件,有学者忧心忡忡地指出,现在生活中存在一种怪现象——比坏。一些人,一事当前,不是分清好坏曲直,也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而是争着比着看谁比谁更坏。那些将东莞性交易与文革性犯罪勾连在一起的人,也是另一种偷换概念。
文革性犯罪更令瞠舌
从1964年到980年,全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包括所谓回乡知青)达数千万之众,其中有一半是女知青。在这上千万女知青中,遭受色狼奸污的其实无法统计。大部份被侮辱过的女知青都不愿暴露真实情况,因为中国 的伦理道德将使失去贞操的年轻女性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社会压力。
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一书记载:〝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第八期会议简报上我们可以看到: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据国务院知青办简报第11期登载,……黑龙江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365起;内蒙古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247起;云南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39起;广州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93起。其中师级干部2人,团级干部38人……黑龙江兵团简报第十六期登载,黑龙江兵团某副参谋长调戏女知青七人,边学习中央文件边调戏女知青。25团副团长在全国召开打击批斗奸污女知青罪犯大会的同时,还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一名女知青。〞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16团共2百余名现役军人,先后判刑及处份的30余人。揭露出来的奸污女知青的手段之恶劣,也令人发指。
被奸污的女知青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有的留下妇女病,有的终身不育,有的成了色情狂,有的成了性冷淡……所有被奸污过的女知青心灵上都会一辈子有一块无法痊愈的伤痕。
文中质疑,这些账仅仅记在那些色狼身上吗?难道没有其他的责任者吗?数万女知青惨遭奸污,不应该让历史和人类记住这悲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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