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媒一则报导揭露了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北召马村官员的支出异常,而据称这已经是减少8成后的数字。
《中新网》3月14日的一则报导中称,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北召马村的村委会仅由5人组成,但该村一个季度的饭费却达到27000多元人民币。而当记者去现地采访时,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李卫国表示,〝现在的饭费已经比以前少80%了!〞,并呵斥记者不要再对账款等事继续提问。
北召马村紧邻邢台市区,该村并没有企业,村委的办公经费主要来自于征地补偿款项。该村村委会公示栏显示,2013年第四季度财务收支,其中有5项为饭费支出,共计27160元。除去两项数百元金额的饭费外,另有三项金额较大的饭费均在千元以上,最高的为碧海大酒店,一次性出款21400元,且这三次高额消费的经手人都是李卫国。
李卫国解释,这些饭费是因为与邻村有土地纠纷,打官司时请法官和律师吃饭用的。有网友留言表示,这种请法官吃饭的行为本身就有贿赂的成分在其中。
记者发现,饭费中一些高额款项的消费场所均为碧海大酒店,有村民反映,该酒店为李卫国的妻妹所开,而南大郭镇镇政府工作人员也证实了此事。但李卫国本人强调,一次性付款2万多元是结算了一整年的统账,并非只有第四季度的饭费。
对此,召马村村委会成员手中的一本帐目却详细记载了该村在2013年一整年的饭费高达240386元,其中支付碧海大酒店的饭费就有192887元。当记者追踪到位于邢台市钢铁北路的碧海大酒店时,该酒店拒绝提供北召马村消费的详细内容。
另外,北召马村并没有公车,但该村每次公示的公费中却会出现大额的汽油费、汽车维修费等不明款项支出。仅2013年第四季度的公示栏中,修车维修费及汽油费总额就达7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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