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设置陷阱、霸王条款……大陆 商品房销售中,陷阱多,风险多,令人防不胜防,对于购房民众而言,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中招〞,无奈踏上漫漫维权 路。购房者该如何避免〝上套〞呢?以下是大陆媒体总结的中国 楼市的八大〝损招〞,希望读者能从中吸取一点经验教训,在自己的购房之路中少走弯路。
以〝假学区〞房作诱饵
由于大众对子女教育的普遍重视,学区房自然成了开发商宣传过程中的卖点。
理论上说楼盘只有交付之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才会划定学区,因此开发商的宣传很可能只是一面之词 。另外,教育主管部门还会根据生源情况,对学区范围进行调整。也有一些开发商甚至明知自己的楼盘不太可能划入优质学区,但是销售过程中故意诱导购房者,事实上是属于欺诈行为。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应将学区划定规则如实告知购房者,如果在宣传资料中铁板钉钉地说自己的楼盘是学区房,届时又不能兑现的话,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名不副实的〝私属空间〞
赠送空间馅饼成陷阱,这也是楼市中屡见不鲜的事情。一些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为了增加产品卖点,会有意无意夸大赠送空间的使用功能。
如杭州城东某新交付楼盘在销售时,开发商宣称每户可获赠4-6.5平方米的〝私属前厅〞。不过交付后开发商却改变了原先的说辞,告诉业主〝私属前厅〞不能随意改造,因为这是消防通道,属于公用面积。
有不少购房者当初正是冲着这个〝私属前厅〞这样的宣传语而下单的,如今私属却成了公用,实在令人沮丧。开发商因为销售过程中有意隐瞒,诚信遭到业主 质疑。
遇到类似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明确赠送空间的性质以及今后的使用功能,并保留相关的宣传资料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移花接木〞
有开放商在销售过程中曾向购房者宣称,部分户型拥有双阳台,同时楼书上的户型图也显示,阳台和卧室之间是一扇移门。不过临近交付时,业主却发现这扇门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窗户。
稍有生活常识 的人都知道,阳台和卧室之间设置了一个一米多高的窗户,那么这个阳台实际上就失去了应有的使用功能,〝双阳台〞就此成为泡影。
开发商给出的解释也让业主们感到郁闷无比:房子的阳台并没有少,只不过带窗的这个阳台成了设备阳台。有业主驳斥称,楼书上明明显示的是移门,开发商的解释令人大跌眼镜:楼书只是作为参考,最终以实际交付为准。并且,这一争执发生之后,开发商重新印制了先前的楼书。
当交付实景与楼书等宣传资料有出入,开发商往往会以〝楼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以合同约定或实际交付为准〞为由,拒绝业主的合理诉求。事实上作为合同要约的一部分,楼书、沙盘等自然具备一定的法律 效力,否则开发商就可以不负责任地随意宣传。建议购房者可根据楼书等宣传资料,要求开发商兑现销售时的承诺,保留楼书等文字资料,或者销售员的录音,对日后维权至关重要。
鸡肋的赠送空间
现实中不少购房者往往会因为一些楼盘的户型赠送面积大,禁不住诱惑而下单。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赠送面积大的户型,要么单价也会相应提高,要么隐藏很多不为人知的陷阱。很多业主直到交付之后才明白,所谓赠送面积可能一点使用价值都没有,成了鸡肋。
建议民众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向销售员问清楚关于赠送面积的使用功能,有可能的条件下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以免日后维权被动。
隐瞒〝不利因素〞
有些开放商会销售过程中向购房者隐瞒〝不利因素〞,比如楼盘周边有垃圾焚烧厂、污染企业、变电站、高压线等,这些显然都会降低楼盘品质。还有一些开放商会隐瞒地块的一些历史 情况(比如之前是化工厂)或者土地使用年限等。
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如实告知楼盘周边的一些不利因素,并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这是开发商应尽的告知义务。
建议购房者下单之前,一定要注意查看公布在售楼处的不利因素清单,对这些不利因素有一个正确理性的认识。但现实中由于一些不可控的原因,致使不利因素在开盘之后出现,成了难以化解的矛盾。当然,有一些施工规划,开发商是完全有条件提早获知的,如果有意隐瞒的话,显然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弥补相关损失。
市政配套成海市蜃楼
交通、公园等市政配套,是一个楼盘重要的价值卖点。但是市政配套从规划到落地,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就比如地铁,路线和站点设置也几经变化。开发商出于销售上的考虑,往往会有意夸大这些配套的作用,或者在规划尚未完全落定之时,当作铁板钉钉的事实告知购房者,向购房者制造一种海市蜃楼的景象。
面对开发商天花乱坠似的宣传,购房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尽量从其他不同的渠道获取相关信息,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切不能开发商说什么就信什么。
严重走样的〝人车分流〞
〝人车分流〞是当前一些高端小区普遍的做法,其积极意义是保障小区安全,减少噪音。
有楼盘以〝人车分流〞作为其一大卖点,并在楼书中详细描写道:〝整个园区实行彻底的人车分流,园区内无行车,只有闲庭漫步的惬意,不仅减少噪音的干扰和空气的污染,同时确保园区的安宁和居住品质,孩子可在园区内尽情玩耍……〞
然而事实是,汽车驶入小区要绕过其中一幢楼之后,才驶入地下车库。如此一来,〝园区内无行车〞的承诺也就成了一纸空文,楼盘品质大受影响。
当然,什么是〝人车分流〞,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很多时候开放商和业主之间在话语 权上并不平等。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些解释并非完全由开发商说了算,购房者可诉诸法院,让法院将对其进行合理界定。
品质随价格大降
由于地价以及税费是房地产开发的刚性成本,部分开发商在降价之后为了控制成本,就不得不在建筑材料上做文章 。一些惯常的做法是,换用中低端材料,就比如把石材干挂改为真石漆,无疑降低了楼盘品质。此外在一些楼盘配套上,比如原先承诺的泳池、网球场等,也往往因为要控制成本而一笔勾销。
开发商因为市场形势变化而进行降价,本是一种正常合理的市场行为,很多时候却往往以牺牲楼盘应有的建筑质量和品质为代价。向购房者承诺的一些建筑材料以及一些配套设施,不能因为降价了而随意进行调整,否则就是违约,尤其是严重损害到了降价之前的购房者的利益。
建议对于一些品牌口碑不太好的开发商,购房者切忌贪小便宜或者从众心理,不能因为楼盘降价了而一哄而上。事实证明,小品牌开发商大幅降价的楼盘,出现质量问题 的概率颇高。
本文标签:业主, 新唐人,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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