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国 新公民运动的推动者丁家喜、李蔚案继续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控方全部用复印件做为证据,辩护律师隋牧青和蒋援民提出异议遭到拒绝,俩人决定退庭抗议,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控告。此案将择日宣判。
因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被当局以所谓“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丁家喜、李蔚案,第二天继续审理。由于海淀区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全部使用复印件,辩护律师 隋牧青和蒋援民当场要求依法使用原件。
蒋援民向《大纪元》记者说:“今天上午丁家喜律师要求律师对证据原件进行质证,但法庭提供的证据有100多本卷宗,全部用复印件,没有原件,我们提出要求对原件进行质证。”
他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质证证据必须是原件,如果无法提供,需要经过核对和鉴定,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但这100多本卷宗不是原件,也没有经过第三方的鉴定其真实性。
对此,律师提出异议。蒋援民表示,法庭以原件不在它们法院为由,坚持对复印件进行质证。由于无法对证据原件进行质证及履行辩护人的职责,法院坚持违法开庭,他们要求退出法庭。隋牧青当庭表示抗议,后被法庭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罚款1千元。
蒋援民说:“随后我举手发言,我以法院审理违反刑诉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要求退庭,审判长以法庭纪律为由拒绝,我只好强行退庭表示示抗议。然后,我和隋牧青扬长离开法庭。”之后,隋牧青被广州司法局谈话。
该案下午继续开庭。蒋援民说:“只有张科科在法庭,最后他以法庭提供的证据不是原件,无法确认证剧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要求法院判当事人无罪,当庭释放。”
由于法官严重偏袒检察院的作法,正当司法程序被践踏。辩护律师们表示,退庭是维护司法制度的尊严。蒋援民说:“隋牧青起草控告书,准备向北京高院、高法等部门提出控告。”
该案曾于今年1月27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首次开庭,丁家喜的辩护律师程海愤然退庭抗议法院违法。
丁家喜和李蔚案引发大陆 民众和国际社会的关注。8日开庭,当局如临大敌,派出逾百名警力戒备。当天,多国的外交官员要求旁听被拒,大批前去声援民众被抓走。
从广东江门亲自驾车前往北京旁听丁家喜案的王全平律师,8日下午四点多,在海淀区法院门口被警察带走,其朋友多方打听,至今仍然无法找到他。
丁家喜是公民活动积极推动者,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的积极推动者,教育平等权的积极推动者。自2012年12月9日,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丁家喜、胡佳等公民发起要求205名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以来,已征集7000多公民联署。
因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许志永、丁家喜等将近有20人受到当局不同程度的迫害和打压。2014年 1月26日,许志永被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9日,袁冬被判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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