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纪委发消息称,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被判处刑罚。据悉,宋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涉贪污、受贿及妨害作证等三宗罪,其中宋军贪污至少600余万美元。其用赃款在京津等地大肆购买房产,仅在北京就有27套房。
2014年 5月29日,中共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消息,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因受贿罪、贪污罪、妨害作证罪被判处刑罚。中纪委网站未公布更多细节。
《第一财经日报》报导,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宋军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知情人士表示,青岛市中院在去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宋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宋军上诉到山东省高级法院,山东高院于去年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宋军案的审判已经历三年。2011年4月第一次开庭审理。当时,检察院指控宋军贪污受贿700多万美元,其中大部份款项被宋军用作了房产投资。当时传宋军在全国各地购置了37套房产。
官媒2014年5月29日报导称,宋军涉嫌贪污、受贿、妨害作证三宗罪被提起公诉,其中贪污款高达600余万美元。并用这些钱个人炒股、购车。检方指控,宋军用贪污款在北京、天津等地大肆买房,仅在北京就大肆购买27套房产,其中石景山万达广场就购买25套房产。
很多网民对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案评论道,在北京有27套房,触目惊心!又是一个大贪官,该杀!
有民众表示质疑:判了宋军死刑,他购买的那些房产如何处置?
还有网民表示,在北京这样的贪官多如牛毛。
宋军于2001年调任青远公司担任副总,此前他是中远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来到青远公司后,宋军成为第一副总,分管陆上产业,包括除航运以外的船员、船舶修理、房地产开发等21家附属公司。
2009年5月15日,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决定对他刑事拘留。两个月后,2009年7月宋军在北京的家中被抓,涉贪落马。
宋军现年48岁,天津人。案发前,宋军任青远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青岛汇泉船务公司、青岛远洋国际船舶贸易公司董事长,是中远系统 副厅级官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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