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每周转载:关于“寻衅滋事”和“泄漏国家机密”

最近2周,知名律师 、知名学者、知名记者 纷纷入狱,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套用《建党伟业》的台词——自你入狱,举国震动,人生辉煌,莫过如此。

以下是俺转载的相关文章 和网友评论。


★关于【寻衅滋事】


如今的中国 统治集团,除了视土地为敛财之源以外,政事只剩下维稳与敛财;人民只剩下纳税功能。

前几天,几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家中开了一个“纪念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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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不久,其中五人(浦志强、徐友渔、郝建、胡石根、刘荻)遭到北京公安抓捕,罪名是“寻衅滋事”。

俺不是法律 方面的从业人员,就不在这里分析“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有多搞笑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知名律师斯伟江给出的专业点评(在下面)。


斯伟江:闭门开会构成寻衅滋事吗?


高畾:所谓中国特色,就是坚定不移地跟普世价值对着干


@hnjhj

十个人寻衅滋事叫寻衅滋事;

一百人寻衅滋事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一千人寻衅滋事叫非法聚集;

一万人寻衅滋事叫动乱;

十万人寻衅滋事叫反革命暴乱;

@圣运律师V

百万人寻衅滋事叫建国大业。


@慕容一村

我因为身在国外,未能与会,但也写了书面发言稿。浦志强的寻衅滋事我也有份。现在我在悉尼大学的工作还未做完,请当局宽限两个月,七月初我一定回国自首。好男儿逢如此世道,不坐牢更待何为?


@王甫律师V

当老浦被拘,才发现寻衅滋事罪名之滥用已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网上说几句话,寻衅滋事;吃饭聚餐、寻衅滋事;为维护自身权益找领导反映问题 ,寻衅滋事;开个研讨会纪念纪念某个事件或某些人、寻衅滋事……

只要是官员觉得不爽的,都能拿寻衅滋事罪套住你。


@FreeWeibo

问: 寻衅滋事罪到底是个什么罪?

答: 该罪就是“你让我不舒服了,你就是寻衅滋事"。

问: 还有扰乱社会秩序罪也解释一下。

答: 这罪就是“在我的权力范围内,你不听话,就是扰乱社会秩序" 。


@赵楚


不服?不服也得服。[哈哈]


公民自由聚会,纪念包含重大历史 意义的民族悲剧,这不是寻衅滋事。这是爱国主义精神的祟高表现,是展现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的行为。

压制这样的行为是摧残民气、侵害民权、违背良知的反华罪行,是对广大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


@再现wt

当你在一个充满了恶的环境中去伸张正义 和追求公平时,人家就会说你是没事找事,而没事找事有个法律名字叫"寻衅滋事罪"。

以前这个罪基本上是针对社会上的小流氓 打架闹事的,不过这两年逼格被大大拔高,从体力活转为脑力活,凡社会精英在思想上没事找事的都一律冠以寻衅滋事罪。


@郝亚超律师V

【浦律确定被刑拘,涉嫌寻衅滋事】昨晚十点多有消息传出,我不信。打浦律电话,通话中。后再打,关机。我以为是虚惊,太多人询问,不胜烦扰而关机。今问华一所朋友,竟是真的。所谓寻衅滋事,大概是关于一敏感事件的学者聚会。我们真到了《辩护人》的境地。逼得律师们只能勇往直前抗争了。


@李不白的微博

从嫖宿幼女罪和寻衅滋事罪就可以看出法治的特色——前者是为维护权贵阶级设立的,后者是为打击异己设立的。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damyata

在你中华人民乖和国,不乖是一种常见罪。又名:寻衅滋事。


@duyanpili

看到律师辨析文章「家里研讨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相信将来还会有「呼吸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如厕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等震惊古今法律界的雄文诞生。

北京公安,我看好你哦。


@胡佳

我最近的三次传唤都是“寻衅滋事”。我去年3月14日是期间的软禁,今年的1月26日和2月25日我也都在持续软禁中。可在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中没有网上的。@nankezhou 新出现一种罪名,大家对“网络上寻衅滋事罪” 有何看法?感觉真荒唐!@fanxiaojie1


@wangwusi

干脆换个直接点的罪名:公民让领导不爽罪!

还在纠缠罪名的人有劲吗?别人强奸完你告诉你说是因为爱情,你还在纠缠到底是不是真爱,这不傻逼吗?

@shmyd

可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果然富有特色,适应国情。“法律不是挡箭牌”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hnjhj

恐惧越来越强烈,莫名其妙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比如:非法着装、非法上坟、非法开会、非法蜗居。


关于胡、高、徐、郝、浦、吴斌(秀才江湖)、刘等公民被刑拘的声明。

@李承鹏

通知:

1、这两天找我聚餐的朋友就算了,因为忽然,众人一起吃饭也变成高危事情。

@胡佳

2、今晚小区球场的比赛已取消,20多人喊打喊冲赛后还比划V合影,看上去就很违法。

3、原定我家 举行的血战到底麻将大赛已被我取消,原因很简单:家庭,已是寻衅滋事重要场所。各位酒友球友麻将友请自重,加强学习红头文件。


说他寻衅滋事,环球时报也不同意。环球给他定的罪名是:“死磕派”律师。

环球说:“死磕派律师是‘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人群”——这到底是什么罪,怎么判?


@静娅

寻衅滋事,中国法制史上将留下耐人寻味的一词。

想起护士长的一番话:“把问题引到法制的层面,我们就有主动权了。”

立法不基于权利,而只着意于为政府控制留方便之门,这彰显的绝非法制,而是更为恶劣的权治。


那些不能纳税的贫困人口,基本上被当作“负资产”看待;

各种为了争取权利的反抗者(包括徐友渔等在家里私人聚会纪念XX)都成为“寻衅滋事”


@老K无言

如果在自己的家里和朋友说话聊天交流 讨论都是犯法——寻衅滋事,那么整个中国就是个大监狱。


@西安taotao

我深深地厌恶政府流氓行为!从法律角度讲,这完全是言论自由的行为!

@红朝末世挽歌2014

寻衅滋事的是,是政府,他们在向自由进攻,在向文明进攻,在向良知与道德挑战。


@长安卖炭翁

周厉王施政暴虐,把平民赖以谋生的许多行业改归王室所有,一时间民生困苦民冤沸腾。

他就派很多巫师特务四处监视,凡经他们指认为反叛或诽谤的人,即行下狱处决。

结果“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认为统一了国人思想,心里很高兴。

但《史记》上没有记载亲朋好友在家里喝个小酒也被厉王抓起来的案例。


@作家草军书

能征善战的岳飞老嚷嚷着要直捣黄龙,迎回被金人虏走徽宗和钦宗,这让时任皇帝宋高宗很惊惶,要是老爸老哥被接回来,自己这个皇位还能保得住吗?

高宗心腹官僚秦桧了解主子心理,苦思冥想之后,秦桧终于成功将岳飞抓捕。

韩世忠上门质问岳飞犯了何罪?当秦桧说出“寻衅滋事”四个字后,韩世忠知道岳飞死定了。


@狄马

从今天开始,所有的人都成了未刑拘的罪犯。只要你敢在家里开会。


★关于【浦志强】被捕


不了解“浦志强”的同学可以先看维基百科的介绍(在“这里”)。


下面这张老照片是浦志强参与 六四 运动,声援《世界经济导报》

(关于六四中的“导报事件”,俺在《回顾六四系列》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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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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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

就浦案致北京市律师协会张会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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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一村

最近许多人都因为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抓,秩序二字听来神圣,但如果这秩序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正直之士身陷囹圄,让权贵肆意盘剥,让众人沉默忍受,如果这秩序就是为了让蠢话横行,让真理噤声,如果这秩序就是为了让铲车、棍棒、秤砣和黑监狱得以永存,那么,不扰乱、不破除、不抵制这邪恶秩序更当何为?


@崔卫平

当我的朋友遭到伤害,令我深切地感受到是我的国家遭受了伤害。他们是这个国家最为柔软的良心,也是这个国家最为坚强的脊梁。我们把这个国家视为自己的家园,谈论了一些家园的往事,回忆离去的亲人和同胞,将逝者看做我们民族不可丢弃的一部分。我们想找回人的尊严,认为这才是国家的尊严。

@陈有西

寻衅滋事罪,最高法的解释扩大到了网上滋事。人大常委会和两高解释对集资诈骗等罪的入罪要件,扩大外延,易如反掌。

很多人还未认识到立法权失控的巨大危险。将来他们在司法中碰到障碍,都会用修改立法,依“法”处理。


@邓树林律师V

必须释放浦志强!抓律师是今后司法改革的方向吗?


@丽桥-坚定地活着

浦志强2013年12月20日获得了《中国新闻 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现在他这样的人都抓,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叶恭默V

在伟大的政改和司法改革即将启动之际,哈尔律师已被刑拘。哈儿家人希望此事不要扩散,理解他家人的心情,但长期的经验证明,捂住不传播是错误的,广泛的关注和呼吁,结果只会好而不会更坏。而且这属于公共事件,消息传开,很难不引发关注和关注升级。


@知青记者

25年前,他与亿万人民共同参加了那场举世震惊的“寻衅滋事”;如今,他又同数十万律师一起为捍卫宪法“寻衅滋事”。

但是,这样的“寻衅滋事”难道不是公民本分?


@律师刘卫国V

老浦坏事干的太多终于进去了,历数他的罪恶实罄竹难书!劳教没废,他就叫着废劳教;老虎还没三四五六规,他就嚷着老虎要出事儿了;这不,又瞎开“50周年一半研讨会”。把自己搞进去了,实属罪有应得!我除了举双脚丫子赞同之外,实在无以表达我之快感。只说一句:老浦,愿分兄之牢饭一杯羹!

@邓树林律师V

@叶匡政V

因良心治罪,不仅会摧毁民众对一国法律的认同,也是对国家和人类文明最深的羞辱。。。

对于寻衅滋事的权力来讲,你干啥都是寻衅滋事。

@龙元富律师、@原律师、@陈进学律师、@陈科云律师 等律师寻衅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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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心1984

去年最艰难的时候,浦志强律师曾给了我莫大帮助和心理支持。后来又有幸有过一面之缘。为防备万一写下委托书的时候,他是我们心里的首选。今天他有事,我只想说:如果他有罪,我“同罪”。当把牢底坐穿变成荣耀,那些作恶的人呐!从高高在上的决策者,到直接实施迫害的帮凶,别以为谁能逃过历史的审判


中国梦果然是梦而非现实!

【时评:丧钟为谁而鸣】没有违法审判,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死磕律师。律师只是依据法律规定条文去死磕,要求公检法严格遵守国家自身制定的法律。

一旦死磕律师都失守,绝望的人如陈水总烧车,如冀中星机场自爆,如苍南人暴打城管……

那些攻击死磕律师者,唯恐天下不乱,自鸣丧钟。


@律师邓树林

台湾七十年代 末,律师是个高危职业,随意被抓。不过还是有很多律师不畏强权,不怕坐牢,站出来为民主人士辩护。最著名的就是美丽岛事件。

律师们的法庭辩护有这样一句话非常著名:“审判官们,你们今天在法庭上审判8名被告,别忘了,全国同胞在外面审判你们。而明天,历史会审判你我大家”


@徐昕

这么一传唤、一抄家,变成了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了。

【哈儿律师浦志强】法庭上,他炮轰公诉人:“你代表国家支持公诉居然敢不带卷宗!你就这么当差?”伊春开庭时,他曾冲到旁听席,要揪出刑讯过当事人的检察官,被十余法警围堵。他专打费力不讨好的官司,为言论自由、废除劳教奔走。@土家野夫 说,他传承着道义江湖古老的传统 http://t.cn/zl6CnJX

@望江侯

张思之老将出马使这场诉讼成为历史性标杆事件,比起那神马四人帮审判更具有历史价值和意义。无论怎样收场,流氓无赖的嘴脸这次将在阳光下暴晒,如果公开审判老浦将成为中国的季米维洛夫。25年前他们做得,25年后人们在家里还说不得。火烧国会大厦和那全世界在电视直播事比算得了什么。


寻衅滋事大概是我国独有的一项罪名吧。吾发现,理应精通法律的律师触犯这条法律的似乎不少。

@检察官杨斌

有人坐牢了,貌似是坏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却未必是坏事。

历史终于走到了这一天:公权要动用牢狱来关押异见者,而成就一位真正的异见领袖,正需要牢狱的历练,这是怎样的成全和默契?

有时候真觉得,我党正在用一种特殊方式成就他的对手,不信?十年后再看。

@陆伟民律师V


谁家的女儿?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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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胜华律师V

该抓的,你们不抓,让他继续兴风作浪。真正为民请命的,你们却抓了。你们下得了手????你们好意思审????你们有资格诉????你们有胆量判????

@张雪忠

昨天我发出“当今中国法律人的使命”一文,今天便得到浦律师被刑拘的消息。我已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能以同行与朋友的身份,用这篇小文章向浦律师致敬:在这个强权肆虐的国家,他是最勇敢的强权阻击者;在这个人权不彰的国家,他是最杰出的人权捍卫者。


@海柳云烟

浦志强身为知名律师,且有多年维权 经历,对六四研讨不可能不明了后果。

正如他接受张思之会见所言,「无怨无悔」。可见他愿意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


那张思之辩护意义何在?捞人?「救命要紧」?据理力争?这些在法律框架下都能实现,唯独不能实现的是政治辩护。


@草长老

@阿花的伊萨卡岛

在被死死看住的朋友里,浦大概是和“他们”关系看起来最融洽的。

有一次我们吃饭,桌上就有盯他的人,大家照样碰杯喝酒。

浦还告诉过我们,他看着别人睡在自己楼道口不忍心,开门煮饺子给他们吃。


我去年写篇文章叫“我相信会有一颗松掉的螺丝钉”,但在现实世界里,为什么每颗钉子都被拧得那样紧?


@醉侠老高

[围观][围观]//@无师自不通:敢不敢让浦大律上电视自黑?


@监政铲腐

【律师被滋事证明公权可以肆无忌惮滥施淫威,中国正进入军管时代?】

死磕律师,你们还能依法坚定不移地死磕吗?


@炎黄春秋

什么是爱国?那些冒着生命危险敢说真话 的记者和律师们才是!


@李佳佳Audrey

韩国电影《辩护人》上映时中国人正蜂拥去影院看《私人定制》。

今天看到一句评论:“我们有改变电影的国家,他们有改变国家的电影”。


@renfanzi

哥没看过韩国电影《辩护人》,但哥认识个韩国女生,她爸当年上的是名牌大学,整天忙着的却是街头斗争。

她爸为这一段经历非常自豪,经常和闺女说起。

该女生说自己还没满世界游学工作开眼界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爸当年做的那些事儿到底有什么意义。

等明白了以后,无比感恩。她爸当了律师,不知道是否进去过。


@何宽

我以为只有才有优才计划,原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也有。


★关于【徐友渔】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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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无傲骨,富无善心;

不了解“徐友渔”的同学可以先看维基百科的介绍(在“这里”)。

另,俺的网盘上曾经分享过他的2本书。


“寻衅滋事”五君子会见律师 徐友渔拒绝央视认罪


@徐友渔

我们只是想过真实的生活,这在现在的时代仍然需要有一定的道德和勇气,但代价比林昭时代、遇罗克时代小多了。

@何三畏V:(浦志强)他是一位律师。他打了很多行政官司,帮助政府守法,减少对老百姓寻衅滋事的损失。

我和崔卫平出访捷克时,与七七宪章签署人见面,被问到:你们被开除公职没有?你们被捕坐牢没有?我们都很不好意思地回答,还没有。


@徐友渔

爱国不等于热爱统治国家的人,爱国是一种尊重自己、自己的同胞、自己所处文化传统的感情。我内心天然有一种对自己、对同类的爱。


@胡上尉

徐友渔,47年生,成都人。就职于社科院哲学所。代表作为《哥白尼式的革命》、《形形色色的造反》。

04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50名公共知识分子之一。观点偏向于新自由主义学派。

5月4日,他参加了个家庭会议,也被装进了口袋。他对律师说:克服恐惧也是爱国。他做到了,他是真正的爱国者。


@米国记者秦风

“五君子”被以“寻衅滋事”刑拘关押重犯的北京第一看守所:律师浦志强、学者徐友渔(67岁,社科院)、郝健(60岁,北影教授),教会胡石根(60岁,著名人士,系狱20年),自由撰稿人刘荻(网名“不锈钢老鼠”)。

徐友渔了解到高瑜在央视认罪后感到吃惊,他说警方也要求他在央视前认罪但被其拒绝。


@何三畏V

【徐友渔研究员拒绝配合殃视演出


徐友渔了解到高瑜央视“认罪”后感到吃惊,他说警察也要求他在央视摄像机前这样做,但被他拒绝。


@孙立平

昨天聊天,朋友说起一件事情,而我都几乎淡忘了。

90年代的时候,有一次另一个朋友代表单位找几个人谈事情。其中有徐友渔。

结束时每人发了200元车马费。那时车马费还不象现在这样普遍。

友渔拿在手里一脸尴尬。表情仿佛在说,这是怎么回事?这怎么办?

朋友们都知道,友渔绝对一君子,谦谦君子。


★关于【高瑜】被捕


不了解“高瑜”的同学可以先看维基百科的介绍(在“这里”)。


张雪忠:高瑜女士的行为应不构成犯罪


@杜光:《功与罪?历史自有公论》

中共又使出老套路,让高瑜老师在央视“认罪”;我呸,人皆尽知,已经坐过牢的高瑜老师根本无所畏 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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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

习近平正在让我们同时品尝毛泽东建设共产主义30年和邓小平建成权贵资本主义 30年的两种苦果。


@温云超

高瑜友人:高瑜弟弟刚刚电话:派出所让接钥匙,但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连柜门都掉了![抓狂]无法接收。

需要高瑜列出家里贵重物品清单,核对后再说。派出所这些天帮助喂的猫。高瑜和儿子同时被抓的。

@tengbiao

中共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高瑜等,我们还只能说中共冥顽不化;

但请大家不要忽略,高老师失踪时与她一起失踪的还有她的儿子。

高老师说出了人所共知的事实,何须认罪!


@空山听远:


@Pig_of_life

七不讲,五不搞,三个自信,照照镜子,洗洗澡,做做梦,撸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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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Web

“国家秘密”即是一个口袋罪,也是一个针对信息传播搞的恐吓行为。

我曾经问国安我怎么判断是否国家秘密,他说需要自己把握。

苏联崩盘前人人都说:“这么强大怎么可能崩盘?”

不抓高瑜,还真不知道中国还有昂山素际;


昨(9日)上午,徐友渔对律师说,他发起了5月3日的研讨会,开会地点在郝建(北京电影学院教授)住处,之后给几个大陆 的朋友电邮了照片。他不认为这构成“寻衅滋事”。

@李宇晖_Huey

#高瑜#的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原来一个70岁的前政治犯有能力接触到国家机密?

她是像007一样背着飞行器潜入国家机关了还是怎么的?此国的保密工作是怎么做的?

一群逗比。还叫嚣着跟人打仗呢,人家派点70岁老太太来就把你们一帮孙子搞定了。

@萌军参谋长v

这是高瑜泄漏的锅假鸡密,“七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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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天地 无言V:

偶然看到D内的“七不讲”,在加上“不讲道德底线”“不讲公平正义”一起凑成九不讲就更好了。

谁不拥护D就给他一梭子子弹,在来个对非G党人士的血腥屠杀,这江山就彻底稳固了吧。


@左手执蟹鳌右手持酒杯

秘密?你们真多秘密。这么多年了,怎么就改不掉地下裆的毛病?那“七不讲”有什么好保密的?

你们八千多万人,枪杆子握紧紧的,政权手拿把攥的,你们怕什么?

你们应该声若洪钟地诏告天下:

我们就是不讲!我们就是不讲新闻自由!我们就是不讲公民社会!我们就是不讲公民权利!我们就是不讲……


@小苏打sirV

中国政府逮捕高瑜,理由是高瑜向境外媒体提供机密文件。而所谓的机密文件早在去年8月就广泛流传,内容也是有关中共意识形态的政策指引。

在未经法律审判的情况下,即被定性为“泄露国家机密罪”遭到逮捕。


@木然

小时候和小伙伴参加反击针对邓小平的右倾翻案风大会,大队书记说要七不讲:

不许讲邓小平的好话;不许宣传邓小平的观点;不许讲人民公社不好;不许讲文革不好;不许讲上山下乡不好;不许讲大跃进 不好;不许讲反右不好,否则就是泄漏国家机密。

在央视的报道中以”认罪忏悔“的画面广泛传播,这只能证明中国当局是没有文明,道德,法治的国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许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张老大1959

不抓高瑜,原来还真不知道中国有高瑜这个人;

不抓高瑜,对高瑜的事迹一无所知;

中共再使株连损招,以高老师之子胁迫高老师“认罪”。


不抓高瑜,还以为七不讲是网友恶搞或者境外敌对势力散播的谣言;

因为这个划红线权,在他们手里面。律师辩护余地,将被挤干。

不抓高瑜,还真看不清他们的丑恶嘴脸。

抓了高瑜,把他们邪恶丑陋的嘴脸暴露无疑。


@令狐冲她大哥

既然三个自信,又为何要七不讲?如果自信就随人去讲啊!

道路自信哪里去了?制度自信哪里去了?理论自信哪里去了?

说到底还是不自信!嗯,还不是不自信,原来是根本”不信”!


@中国死磕派律师杨在新V

所谓“七个不要讲”,即普世价值不要讲、新闻自由不要讲、公民社会不要讲、公民权利不要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不要讲、不要讲、司法独立不要讲。

但抓高瑜的儿子,迫高瑜就范认错,这就在全世界面前展现出中共还没有摆脱流氓政党的特性,十足就是一个流氓政党。

在此基础上。“七个讲”,要讲、要讲党管媒体、要讲社会管理创新、要讲和谐 社会、要高举毛邓旗帜、要讲中国梦、要讲政法委办案。


@爱评论v

有人对高瑜泄露国家机密罪提出质疑,这是没有道理的。

谁都知道天朝是党国体制,党即是国,国即是党。泄露党的秘密,就是泄露国家机密。


★关于“上央视认罪”


@liushui1989

高瑜也被捕了。但他们并不孤单,他们的同行者还有著名的师涛。据称全球被捕的记者中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

央视“认罪”审判,是历次政治运动中游街示众的翻版。摧辱当事人的肉体、精神和人格,兼具污名化。

央视示众更为恶劣,特意选择 在观众众多的新闻频道播放,观众以数亿计,远比街头示众传播广,这等同于犯罪。

可见人治的天性嗜好,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游戏规则都没自信。


@中阴闻教得度二世

60岁的薛蛮子被迫上央视认罪,70岁的高瑜被迫上央视认罪……

现在,他们又逼67岁的徐友渔上央视认罪。所以,中央电视台其实才是中国的最高法院。


@李不白的微博

法院的级别分别是:地方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院、央视。


★其它评论


@瓦当

曼德拉在其自传中忆及早年的斗争生涯,特别提到使人不再惧怕去坐牢很重要。

当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坐牢是一件荣光,意识到整个国家是一座巨大的监狱以及自己生为囚徒的命运处境,距离监狱的倒塌已经不远。


经确证,本次抓捕浦志强、徐友渔、郝建、胡石根、刘荻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

这次民间 #六四25周年 研讨会在距六四一个月的时间举行并经网络公开,令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国安局受到国安委的批评。

这次抓捕,是对与会者的报复,更是为了制造恐怖进行六四前的震慑维稳。#六四研讨会


@shdxd

本来悄没声的一个(六四)研讨会,没多少人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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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忠

总有学者认为,回避原则问题的旁敲侧击,是更明智、更安全的表达手法。但其实,自49年以来被迫害致死的学者,哪一个不是谨小慎微,却难逃生 天?你既要批评当局,又不敢直言不讳,最终只会让权力既忌恨你又鄙视你,报复起来更是无所顾忌。你若表现出堂堂正正的气度,掌权者反而可能有所忌惮。


@徐天明律师

不要以为抓几个贪官反反腐,就可以搪塞民众的政改要求;

不要以为搞一个外亮内虚的中国梦,就可以忽悠掉人民的民主梦;

不要以为高压维稳,大肆抓捕,就可以维护专制的茅草地;

不要以为口口声声勤政为民,就可以掩盖极权的本质。

在互联网时代,人民是自己的主人,人民之上,没有教化神,更没有救世主。


@Leaskh

我悲哀地感受到大家说话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这种气氛很诡异,但同时也在窃喜。

因为我一直相信,愚昧是愚昧的掘墓人。在这种乱象横生的现实下,我只有坚信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条路了。

按照目前的进度,党已经加快了为自己掘墓的速度。悲观与乐观并存着,好好活下去看好戏吧。


@songshinan

近来,北京刑拘70岁的高瑜、67岁的徐友渔、60岁的胡石根与郝建,深圳重判73岁香港书商姚文田。

这是要宣告“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犯我红朝者,虽远必诛”么?


@宛溪飞虹

一个政府抓捕并加害公民中的良心犯,那么这个政府的执法官员必定已失去了起码的良知


@大案V:【今日大案——此处应为

@西丰客人在1984

当一个政权与良心为敌,就将自己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xiexue7

某国的现状:

民无信仰,官无良知;

上无计划,下无想法;

改无动力,革无勇气;

进无明灯,退无后路。


@名字改啦

苏联崩盘后人人都说:“这个破玩意是怎么撑到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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