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奇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在乌鲁木齐市至五家渠市公路六十户路口被肇事车辆撞飞后,无影无踪,后在20里外的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发现了尸体。
据大陆 媒体报导,2013年10月31日21时,被告人马某某无证驾驶轿车,沿乌鲁木齐市至五家渠市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60户路口时,将由西向东横穿道路的被害人赵某某撞飞至西侧车道。
被告人马某某停车后,下车寻找被害人,但被害人却无影无踪。交警到达现场后,也没有找到被害人。后来,被害人的尸体在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处被人发现并报警。
电子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赵某某被撞飞至道路另一侧时,又被张某某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挂于车底部,拖至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被告人马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张某、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17815.5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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