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宏大约于2003年正月被当地警察绑架,在这期间遭受老虎凳、灌辣椒水、抠耳朵等酷刑迫害。2005年1月27日,他与其他法轮功 学员在东辽县建安镇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给警察,被绑架到辽源市东山看守所,被“610”办公室(1999年中共江氏集团为迫害法轮功 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中国 宪法、法律、司法系统 之上的特别党务机构、特权机构、秘密组织。)人员用酷刑迫害,曾被几个彪形大汉高高抬起,然后往水泥地上猛摔,还用电针和“苏秦背剑”等酷刑折磨他,宋宏的身体受到严重的损伤。当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时,因身体损伤过重而被劳教所拒收,被放回家。然而辽源市“610”办公室人员不甘心,不断地骚扰恐吓、勒索。
2005年9月19日早4时左右,伊通县大孤山镇公安分局由分局长于冰洋带领一伙人非法闯入宋宏家中,绑架了宋宏,他们不告诉家属原因,也不告诉家属把宋宏送到哪里。
宋宏被直接送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非法批3年劳教。到2007年4月左右,宋宏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时,劳教所为推卸责任,把宋宏放回家。
宋宏由于身体遭到严重的摧残,无法恢复,于2014年7月8日离世。
(文章 来源:明慧网 责任编辑:谢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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