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被判罪的中共高官(7)
欧洲司法史上第一次针对中共高官的调查令——李岚清
李岚清背着酷刑罪遭海外 8次起诉,包括法国、比利时、台湾、德国、加拿大、智利和荷兰,其中法国的诉讼最使李岚清头痛。
1999年江泽民决意镇压法轮功 ,6月10日,江授意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当时第一副总理李岚清被江拖下水,当起了610领导小组组长。自1999年开始至2003年离职,李岚清一直负责主持全国的镇压行动。
人权组织“追查国际”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李岚清任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期间,直接指挥在科技、教育、文艺、老龄工作等多个领域的迫害,在全国性反法轮功的表彰会和展览会上讲话煽动仇恨。1999年11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三千人参加的法轮功“形势报告会”上作了《关于同“法轮功”斗争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
李岚清的儿子曾在欧洲留学,后“子承父业”,进入其父工作过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工作。95年该集团与瑞典合资,项目投资41亿人民币。有人浑水摸鱼,造成40亿元“随风而逝”。在这40亿“亏损”中,有10亿与李岚清的儿子有关。
虽然有关方面一直想捂住此事,但纸包不住火。在汽车集团所在的济南市,人们对此已是家喻户晓。山东现在的下岗工人很多,大家本来就满肚子怨气,现在听到李岚清的儿子涉及那么多黑钱,个个都满腔怒火。
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感到民意汹汹,再装不知道已无法保住自己的地位,只好准备调查此事。李岚清觉得山东方面如果真的彻查此事,其子决没有好下场,此子是他的单根独苗(李另有一女),决不能有三长两短。于是,李岚清跑到江泽民那里哭诉,希望江施以援手。
对于一直踩着江泽民脚后跟走的李岚清,江泽民对待他自然不能比对待贾庆林薄,贾的夫人能够被放一马,李岚清当然不能遭“丧子之痛”,按照江泽民“不能一刀切”的指示,此事最后不了了之。李岚清由此更加明了,只要紧跟江总书记,做任何丑事、臭事、恶事、烂事都不用愁。
2002年末李岚清率领申报上海世博会代表团非正式访问法国。12月4日,来自法国、爱尔兰和加拿大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基于联合国与法国的有关法律 ,通过著名人权律师乔治.亨利.波提和威廉.包尔顿,对李岚清诉以酷刑罪。
乔治.亨利.波提和威廉.包尔顿是参与 成功起诉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的著名律师 。在法国的尼斯递交起诉后,李岚清很难再轻松自在,中共试图使用各种外交途径阻止该案,并使得该案在尼斯的法庭无任何进展。2003年7月负责该案的律师包尔顿和波提先生将该诉讼转至巴黎继续进行,巴黎的刑事法庭接受立案。
2004年7月,该刑事法庭向中国的司法机关发出调查委托,要求中国有关当局对迫害法国公民海伦.佩缇女士以及其他法轮功学员进行调查并做出答覆。法国法轮功学员海伦.佩缇2001年11月在天安门 广场上被逮捕,并被中国公安殴打。据信这是法国乃至欧洲司法史上第一次针对中共高官向中共当局发出调查令。
2004年12月,法国的刑事法庭为法轮功学员起诉李岚清案任命了一个预审法官,这标志着该案已正式进入司法侦讯及调查程序。
法国主流媒体都报导了此事,称是法轮功海外人权抗争获得的显著进展。
李岚清紧跟江泽民,这回遭到海外起诉,江自己都焦头烂额,李岚清又怎能不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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