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江泽民被带走”的旧视频和照片
7月30日,网民“James Chow”在Youtube网站 发布了一段题为“江泽民被带走”的17秒视频。发布者声称,“最新消息网上有片段播放前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被带走,有记者在现场拍摄。消息未经证实。”
影片中可见江泽民从门中走出,门外有数名黑衣男子戒护。影片中老人和黑衣男都穿着长袖厚衣,网民留言指出“上海7月气温30多度”,显示影片中一行人穿着不合理。有网民说“不是被带走,是江泽民几个月前到上海探亲后,离开时被拍到”。
截至8月17日,视频点击超58,000余次。
7月30日同一天,新浪微博上有附照片帖文称“被纪委带走的一瞬间”,所附照片同视频中一幕吻合。相关照片和帖文迅速被删,但被海外 自由微博网站收录保存。
此前,4月下旬,港媒报导称,现年88岁的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到上海静安区愚谷村探望表妹,逗留20分钟左右离开。陪同江的有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由喜贵,但未见上海市官员。香港《南华早报》网站播出一段数秒钟的现场录像,江从一住宅楼门口走出,旁边有三个随从搀扶。
该消息,除港媒亚洲电视、《南华早报》英文版及江派在海外的中文媒体报导外,大陆 媒体普遍只字不提,在微博上有零星的帖子,但评论寥寥。
外界当时分析,上海是江泽民的老巢,在上海露面都只能昙花一现,在流出的视频中,关于江泽民的镜头只有短短的几秒,中共官方又不对其做任何报导,表明江泽民此次在上海露面的消息是被控制的。
王岐山围剿江泽民老巢 习近平派军队压阵
7月29日,江泽民的心腹、替其掌握政法委“刀把子”的周永康被中纪委“立案审查”。当天,王岐山中纪委巡视组进驻江泽民老家江苏。
此前,6月30日,替江泽民掌管“枪杆子”的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军事检察机关。周永康与徐才厚二人都深涉政变密谋与活摘器官罪行,背后是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江泽民集团大佬。
7月30日,王岐山中纪委巡视组进驻江泽民老巢上海以及江泽民父子发迹的一汽与中科院等地。同一天,这个“江泽民被带走”的视频与照片在网络传出。
7月28日,江泽民父子密友、上海光明集团原董事长王宗南被立案调查,8月11日被逮捕。
7月30日,周永康案公布后次日,中共军委主席习近平从北京到福建省视察31军嫡系旧部等驻军。官媒署名博客 文章 称,习近平来福建最终目的是奔东海军演而来,要在军事第一线指挥。
7月27日,中共国防部公布了近期将举行实兵演习的消息,中共海陆空三军以及四大海域同时军演。其中,7月28日至11月20日,在废黄河 口至射阳河口以东的江苏盐城部份海域将举行实弹射击。
8月15日,习近平现身南京青奥会运动员村;军方同时公布,8月15日至18日,在浙江象山的东海海域举行为期4天的实弹射击;8月15日至22日,在渤黄海领域将执行军事任务。
江苏盐城海域位于江苏省东北部;其东南方向下游即是江泽民老巢上海。江苏境内,盐城与江泽民老家扬州紧接。像山海域处在上海东南方向。像山港距离上海仅179海里。两大海域军演,对上海正形成上下夹击之势。与巡视组进驻苏沪同期,习近平半个月两次南下;军方在近苏沪海域地带实行实弹军事演习,震慑意十分明显。
上海大街小巷人人大骂江泽民
8月7日,官方公布中央巡视组上海办公地点在江苏路888号长宁区党校内,并罕见介绍工作现场,强调“在保密环境下进行交谈”。官媒8月8日署名博客评论文章特意点出中央巡视组工作现场曝光将令“任何腐败分子的阻挠、对抗甚至反扑都是徒劳的。”
8月13日下午2点左右,上海一二千访民聚集在长宁区中央巡视组的办公地。期间一部份访民在门口打出横幅,遭现场警察抢夺。访民因此在门前喊冤,高呼打倒贪官、打倒腐败等口号,呼吁清算上海贪官。
上海著名律师 郑恩宠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尽管自己被软禁,但每天亲友们都会带给他很多大街小巷的消息,从中发现上海最近出现新的情况。他说:“大街上买菜的大妈、农村里把菜拿城市来卖的小贩,他们平时不关心政治、只关注讨价还价,现在都在大骂上海市长韩正及江泽民,希望他们落马。”
“还有上海各单位、仓库、住宅小区的保安等这些人,平时公开场合不谈论国家大事,因为怕丢工作,最多私下说说。现在连这些人都在大骂上海领导及江泽民。”
郑恩宠表示,上海百姓谈到下岗、医保、法轮功 等很多问题 ,都认为是江泽民干的坏事,也谈江泽民两个儿子贪腐问题,“这说明周永康下马后,老百姓敢说话了。”
上海的一名陈姓男子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候说,现在上海人人知道江泽民、江绵恒的问题,都在看什么时候“老江”被捉。“现在网络上的传言很多,大部份都是真实的,老江进去的时间应该是快了。”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有上海访民直接称,中央巡视组来的目的“要的是江泽民、韩正他们的贪腐证据。”
《纽约时报》8月14日报导引述学者黄靖以“蜘蛛网”形容以江泽民为首的利益共同体,“江泽民虽是蜘蛛,但却是半死的蜘蛛”。习近平这次矛头指向“蜘蛛”—中国 大陆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其经营二十年之久的网络需要被清理掉。
《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迫害法轮功 首犯江泽民罪状公告
2014年 7月20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发布。
公告称,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五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法律 :《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这场残酷迫害已构成江泽民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
公告列举江泽民九大罪状:
一、制造和推行国家恐怖主义,把政府沦为国家镇压机器。
二、以个人代法,以党代法,摧毁国家全部法律体系。
三、在全世界进行舆论欺骗。
四、置于死地的“经济上截断。
五、灭绝性的“肉体上消灭”。
六、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七、超伦理、超人性 的酷刑折磨。
八、思想专制,精神屠杀。
九、操控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动用四分之一的国家财力镇压法轮功修炼群体。
附全文
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五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法律:《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这场残酷迫害已构成江泽民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
迫害法轮功首犯江泽民罪行如下:
一、制造和推行国家恐怖主义,把政府沦为国家镇压机器。利用手中独揽的党政军 大权,纠结党羽,胁迫整个国家权力体系、操控整个国家机器疯狂运作,把迫害迅速推向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军和社会各界各系统 。把一亿多无辜的法轮功群体连同他们几亿之众的亲属推向空前绝后的巨难之中。
二、以个人代法,以党代法,摧毁国家全部法律体系。另立一套超越国家法律体制、超越国家宪法、超越国家立法程序,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六一零办公室”和“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这个机构是由江泽民口头下达迫害法轮功的杀人指令,从中央到地方、严密独立运作的帮派权力体系、杀人机构、黑势力流氓 犯罪集团。
三、在全世界进行舆论欺骗。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之后,立即操控全国的舆论宣传,在全世界对法轮功进行疯狂的捏造诽谤和舆论传媒欺骗。一九九九年底,江泽民在新西兰亚太高峰会上,把中共特制的诬陷法轮功的小册子,以市井小人的卑劣手法发给与会的十几个国家元首,蒙骗毒害了全中国、全世界各阶层无数世人。
四、置于死地的“经济上截断”。这是对法轮功群体实施的全社会性的生存迫害,它牵连了所有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一个广大的社会层面。如下岗、开除公职、停发工资、罚款、敲诈勒索、搞垮学员家族企业、收回住房等等的邪恶迫害使无数家庭断绝经济来源,流离失所、孩子失学;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社会后果极大。
五、灭绝性的“肉体上消灭”。江氏疯狂指令:“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种疯狂的灭绝性的具体屠杀指令,整个国家机器疯狂卷入极端的残酷迫害、酷刑和秘密屠杀的罪恶之中。
六、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十五年来,大量失踪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 杀害。这一滔天罪恶是江泽民下令屠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个最大黑幕,它同时牵涉制做人体标本、活体医学试验、贩卖尸体、牟取暴利等秘密运作的一个连环杀人网。十五年来,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等方式,杀死在这张连环杀人网中。
七、超伦理、超人性的酷刑折磨。十五年来,江泽民指挥血债帮和“610”机构残酷迫害法轮功群体,施用几百种以上的精神和肉体摧残的各种酷刑。其手段五花八门,极其残忍。无数法轮功学员在酷刑下被折磨致疯、致残、致死。
八、思想专制,精神屠杀。江泽民“百分之百的洗脑转化指令”使无数法轮功学员遭受巨大的精神和肉体的同步迫害。十五年来这种极端邪恶的精神迫害从未停止过;它的“百分之百转化率”也是绑架国家机器、胁迫全国各级、各行业党政负责人全面参与 迫害的阴谋手段,把他们整体拖入迫害正信的罪恶深渊。
九、操控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动用四分之一的国家财力镇压法轮功修炼群体。在海外,利用特务对法轮功活动进行干扰、攻击。同时,为逃避国际社会的法律制裁和揭露其罪恶,以巨额经济援助、巨额贸易交换和以奉送国土为代价,换取他国对其迫害法轮功的沉默和容忍。
综上,江泽民于1999年7月发动并操控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延续至今,据内部不完全统计,通过大面积迫害形式和各种迫害手段残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到几百万之众。江泽民罪恶累累,罪大恶极,它已触犯了国际法。根据联合国一九九八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第六条的“灭绝种族罪”和第七条的“危害人类罪”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等相关条款,以国际法量刑,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
一、江泽民触犯国际法中“群体灭绝罪”如下条款:
根据群体灭绝罪公约,“群体灭绝罪”指以下任何一种意图全部或部份毁灭一个国家、民族、种族或宗教组织行为。如:
(一)杀害某组织之成员。(二)对某组织成员造成严重人体或精神伤害。(三)蓄意对某组织生命之生存条件制造不适而导致其身体全部或部份毁坏。
二、江泽民触犯国际法中“反人类罪”如下条款:
“反人类罪”包括在知情前提下实施之以下任何一种对平民广泛或有系统的直接攻击行为:
(一)谋杀。(二)灭绝。(三)奴役。(四)牢狱。(五)酷刑。(六)强奸,或其它任何类似形式之严重性暴力。(七)对可识别组织基于宗教方面之迫害。(八)强迫人员失踪。(九)其它类似故意造成极度痛苦或严重人体或精神伤害之非人道行为。
三、江泽民触犯国际法中“酷刑罪”如下条款:
酷刑罪公约第一章———酷刑罪定义:
以从本人或第三者索取信息或供词为目的,或因本人或第三者之所为或被怀疑 所为而惩罚他(她),或恐吓或胁迫他或第三者,或以基于任何形式之歧视为前提下之任何故意造成身体或精神上剧烈疼痛或痛苦的行为,且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拥有公职人员同等权限的代理 人所为,或在其默许或唆使下所为。这里不包括由法律裁决本身自带或附带的痛苦。
江泽民十五年来对法轮功群体犯下的累累罪恶符合上述所有的定罪条款。
今天,我们依照国际法条款公布江泽民的罪状,希望能够提醒和敦促中国现政权,审时度势,在此历史 的关键时刻 ,把握最后的、还有尚可选择 的历史时机,依照国内司法条款定罪江氏血债帮对一亿法轮功群体长达十五年的残酷迫害,追究他们迫害致死几百万法轮功学员的滔天大罪。立即全面停止迫害法轮功!参照国际法上述三项定罪,在国内司法范畴内立即逮捕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同伙;全面公布它们迫害法轮功的所有罪行;依法起诉,公开定罪,公开判刑。这是功垂青史的历史选择,也是转瞬错过、绝不再有的历史机缘 。
归还被中共残酷迫害的法轮功群体以司法公正,尽早清算结束这场人类的浩劫 ,这是历史的必然,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江氏血债帮以及所有参与迫害者、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人必将受到法律、道德和历史的严惩!
《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将分批逐一公告江氏血债帮罪行。
《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
二零一四 年七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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