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以过失致死亡 罪判处广东佛山市政协委员何某峰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陆媒称何某峰在水库游玩时突然兴起,将一名陌生年轻女子熊抱入水,导致这名女子溺水身亡。对此舆论质疑声四起,网民质疑杀人灭口的同时,更是怒批在中共治下,用钱可以摆平命案。
据大陆 媒体报导,现年35岁何某锋是澳门人,在广东佛山经营房地产生意,不仅是两家企业的老总,还是佛山市政协委员。2013年10月16日,何某峰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 当日下午3时许,何某峰来到水库准备游泳,看到正在水库浮台边游玩的年轻女子君君(化名)。
报导称,何某峰当时突然兴起,想要与这名陌生美女开个玩笑,便从其后拦腰抱起君君一起跳入水库中。下水后,君君没有挣扎,从何某手中滑开后不知去向。何某峰浮上水面后,发现君君很长时间都没有浮上来。待他在水下找到君君时,她已经没有了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溺水死亡。
据报导称,死者君君今年20多岁,还未结婚。何某峰事后向公安自首,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被害人父母商讨赔偿事项,最后支付了500万澳门元,摺合约386万元人民币。最后,何某峰获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虽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舆论质疑声四起
该新闻引发网民质疑声四起,有网民质疑,该政协是杀二奶灭口的;更多网民则质疑:有钱人就可以随便杀人?用钱就可以摆平人命案?
〝事情绝没有这么简单!很可能是杀二奶,因二奶纠缠不放,要价很高,于是将其杀死。该案未提及任何证人,难道他们俩都是各自独自去水库玩?这不合常理,何况那 女子根本就不识水性,就算一个人到水库玩或经过水库,也不可能是着泳衣,难道会对一个不着泳衣的陌生女子开这种玩笑?
〝报导称何某峰因为在国外生活过,性格奔放,抱女子跳水是想开玩笑。请问,国外有奔放到男人在未得到女子允许而随意搂抱的吗?而且何某峰的搂抱是突然袭击,与一只野兽从后面将女子扑入水中致其死亡没什么区别。这岂能是一个玩笑所能解释得了的?这分明是何某峰,在看到美女后,体内荷尔蒙引起的冲动,导致其 失去理智,做出了袭击美女的行为。假如君君不死,她会认为何某峰是开玩笑吗?在一个地铁上触碰少女大腿都被指控为色狼的社会里,把突然袭击使人溺水身亡称 为开玩笑,这无疑是开国际玩笑。
〝更使人无法接受的是,何某峰的辩护人认为,事故更加接近意外事故,因为被害人李某在落水后没有任何的挣扎,可能是因为惊吓而引起猝死。不知这位辩护人是怎样理解意外事故的?何某峰虽然自称是开玩笑,但搂抱美女却是出于故意,并非何某峰在玩耍或跑动中不慎将君君碰掉水中,而是事先做出决定后抱着美女跳入水中的。不管何某峰当时有无意识到君君有无水性,其行为都是故意。如此发生的事故岂能称为意外事故?〞
〝何某峰之所以获得轻判,盖因获死者家属谅解,而谅解缘于巨额赔偿,这与花钱买刑没区别,只是换了一种说法而已。今后只要是有钱人,尽管可以开类似的玩笑,反正可以花钱保自己。〞
〝此案遭到公众质疑的,并非轻判,而是轻判的理由。如果此案是大陆普通人所为,还不被指猥亵、耍流氓 啊?这就是金钱的作用。要是何某峰不是有钱人,借他 10个胆也不敢随意搂抱陌生美女跳水。此案无疑是给我们的社会开了一个恶例。也就是,只要有钱,就可以为非作歹,大不了用钱摆平。〞
〝如此刑事案件只因认罪态度好,用钱摆平当事人家人,就能轻判连监狱都不用进。在当今法治社会出现这样的事确让公众心寒,莫非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是因为政协委员的身份?〞
〝这年头给钱就能减刑?如果调换位置,溺死的是被告,结局会是怎样?是否还能给钱以求法外开恩?更有人质疑:这样爱开玩笑的人是怎样成为政协的?单纯的愤怒已显得苍白无力。〞
本文标签:中共, 新唐人, 法律, 法治,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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