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9点,备受外界关注的中行“高山案”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宣判,被告高山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消息在网上引起舆论哗然,民间纷纷认为判的太轻。
高山原任中国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在2000年至2004年间,高山和他人一起骗取多家单位的巨额资金。案发前,高山及相关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2007年高山在加拿大被捕,2012年8月,高山回中国自首。
高山案开庭判15年
据大陆官媒9月12日报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被告人李东哲犯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东虎犯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500万元,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高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高山原先的伙同他人骗取多家单位的巨额资金的罪名,变成了挪用公款罪。
“中行高山案”浮出水面 被骗公司一把手一自杀、一死缓
据《财经杂志》报导,高山负责的河松街支行窗口工作人员不超过5人,为中国银行众多营业网点中一个。1998年12月18日,高山担任中行河松街分理处主任,在2千年之际高山结识商人李东哲开始合作。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袁锳、张立滨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6笔,共计人民币28亿余元,造成6家存款单位实际损失人民币8亿余元。
其中东北高速2.9亿存款、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3.2亿存款都不翼而飞、去向不明。在东北高速报案后,“中行高山案”由此浮出水面。
案发后,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2007年12月,张晓光被判死缓;2005年1月13日,辰能公司总经理赵庆斌跳楼身亡。
高山在加拿大被抓 回国自首
案发前,2004年12月李东哲、李东虎、高山分别离境逃往加拿大。而高妻早在2002年就获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在正式移民加拿大前,高山已18次到加拿大考察。
2007年2月16日,高山在北温哥华家中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与皇家骑警逮捕,罪名是瞒填移民申请表格中的职业,之后一直面临被遣返的问题 。
中共外交部与国际刑警驻北京办事处向加拿大政府正式提出,把高山遣返回中国受审。据加拿大警方透露,在中共交给加拿大皇家骑警的名单中,高山只位列第五。前面的各位“硕鼠”又是何许人也,加拿大警方则拒绝透露。
2012年1月逃到加拿大已7年的李东哲回中国投案自首,同年8月,高山也回国自首。2013年9月29日,高山案开庭审理,2014年 9月12日,高山案宣判。
高山挪用8亿判15年引舆论哗然惹民愤
由于高山挪用8亿只判了15年,消息在网上引起舆论极大不满。有专业人士说:“我是个法官,但我认为,这样的判决确实也太轻了!早知这样,还不如不引渡。这样影响不好。还是制度监管的缺失”。大陆陶云秀律师表示,很想知道,对于一个平均工资3000元的社会来讲,挪用8个亿蹲15年牢,这样的事实是惩罚犯罪呢还是鼓励犯罪。
有民众比较案例后气愤表示,挪用8亿只判15年,ATM机多吐几张钱被拿走就判无期,一个医生拿回扣1万判10年!不知天朝是什么法,只给贪官一个信息,就算捉到了也没多大事,只因是贪官。
有上海市民分析说:“按老百姓的理念挪用公款相当于偷钱,可是偏偏要把它说的这么好听!按老百姓的理念民间集资相当于高息借钱,可偏偏要说的这么难听,说它是非法骗钱.终于挪用公款8亿判15年!吴英集资判死缓。”
有民众质问:“挪用公款,一挪十年,不算贪污?是那个法官在玩忽职守呀?”有北京市民认为用四个字可以表达判决看法:“无法无天”,江苏徐州的朱正东忍不住骂道:“这是公然引起民愤的节奏啊!”
吉林长春民众也不满地说:“它们是罪大恶极的——它们是在颠覆国家的经济——它们的罪行已经远远地超出恐怖份子的罪行!”
有苏州人嘲笑当局:“应该党内警告下不为例!这样符合实际”,有深圳市民也反讥说:“全国人民支持法官应改判这斯无罪释放!才八亿,大中华有的是钱,不差钱!一一这是什么世道!”
上海自由撰稿人杜阳明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中共现有制度的反腐越反越腐,除了官场几乎人人都不干净外,对一些最大恶极的高官处理仅以腐败作为罪名进行处理,不仅执法者名不正言不顺,被处理者心不甘、气不服,而且出现重罪轻判,为自己留条后路的惺惺相惜、同病相怜的放你一马的渎职罪。相比之下中共对异议人士、维权 等异见者的处理则心狠手辣、不留余地。中共政权已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推翻、消灭中共早已经是民间共识。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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