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

南昌女大学生未婚生女 用筷子捅死婴儿



江西南昌一名90后在校女大学生未婚先孕。因害怕家人和学校知道,该女生在宾馆生下女婴后,和男友当即掐住女婴颈脖,并用一次性筷子捅刺女婴的咽喉和头部,致婴儿死亡 。次日,女婴被弃尸于宾馆附近的公厕旁。日前,两人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据大陆媒体报导,班某某,男,1994年生,次某某,女,1993年生。两人来自同一地区,系高中同班同学。


2012年9月,两人同时考入南昌某学院本科预科班,之后开始恋爱。2013年9月开学返校后,次某某告诉班某某自己可能怀孕了。班某某陪次某某到医院检查,确诊次某某已怀孕6个月。两人向医院提出引产。医院称,需要经监护人或学校同意才能引产。因害怕家人和学校知道此事,两人商定待孩子生下后将其弄死扔掉。


去年12月10日中午12时许,预感即将分娩的次某某在班某某的陪同下,前往学院附近的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下午4时许,次某某生下一名女婴。两人当即掐住女婴颈脖,并用一次性筷子捅刺女婴的咽喉和头部将其杀害。之后,班某某出门借来剪刀将脐带剪断,并将女婴弃尸于卫生间的垃圾桶内。次日晚11时许,两人将装有女婴尸体以及胎盘的塑料袋扔到宾馆附近的公共厕所旁。


10月21日,班某某和次某某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2年。


此事引起民众广泛关注。民众表示:“一个活生生的孩子,用的多么残忍的手段……判的太轻了吧……没人性 。”“还用筷子捅喉咙,捅脑袋,让人无法理解他们的残忍!怎么下得去手?!”


责任编辑:徐亦扬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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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轮功真相,三退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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