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外媒体报导,大陆逾500名律师联署,反对中共人大《修正草案》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的相关条款,称该条款违反刑法两项原则,限制了律师 的辩护自由。
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今年11月初,中共人大网公布了该《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有一项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 人,不听法庭制止的,以及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相关条款规定,“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至少要被判三年徒刑。
《法广》引述《法新社》报导称,中国 律师从这个《草案》中看到,本来就受限制的辩护权,将因该《修正案》而进一步缩窄辩护空间。为此,中国529名律师签署了一封致中共全国人大的公开信 ,呼吁取消《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相关的法律条款。
律师们认为,所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和“不听法庭制止”等项罪名的定义含糊不清,很容易被扩大化解释和使用。
《德国之声》引述法新社报导称,数百名律师联名发声的有组织抗议十分罕见,公开信已上交到中共全国人大。
起草这份建议的作者之一王全平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该法律 草案会在法庭上营造一种毒药气氛,可以用来作为一种让律师噤声的工具。”“如果这项修正草案最终得到通过,律师在辩护时将受到严格的限制”。
《德国之声》报导称,反对该《草案》的律师表示,该草案违反了《刑法》的两项基本原则,会让辩护律师如履薄冰。
报导说,大部份分析人士解读,这个《刑法修正案》试图强化中央对司法机关的集中控制。有专家就此发出警告,中央现在可能要加大对法院的控制权,而不是加强司法独立。
最近几个月,在中共当局打击各种异议人士的行动中,已有多名律师被捕入狱。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孙芸
本文标签:中共, 司法独立, 外媒, 大纪元, 律师, 德国, 德国之声, 法广, 法律, 法新社, 海外媒体, 自由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