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为杀人犯枪决18年后,内蒙古少年呼格吉勒图的案件终于等来了重审的决定书。当年,呼格吉勒图从报案人突然变成嫌疑人,并在两个月后就被枪决,甚至在真凶出现后的9年里,也一直无法启动重审。我们采访了大陆的几位律师 ,为您剖析他的案件和重审的背景。
11月20号,呼格吉勒图父母发表了这样一则微博:〝今早8:30左右,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我们一家人终于看到了希望,真相终究要大白。谢谢大家的关注。〞
呼格吉勒图被枪决后,9年蒙冤,9年申冤,这个重审的消息,一家人等了18年。这一案件也被形容为〝内蒙古版的聂树斌案〞。
1996年4月9号,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在当地毛纺厂女厕里,发现一具被强奸杀害的女尸,他主动找到辖区民警报案,事后被认为有作案嫌疑而遭逮捕。当时中共正在进行第二次〝严打〞。在案件证据不足并有多处疑点的情况下,案发62天后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
到了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被捕后,供认是〝毛纺厂女尸案〞的真凶,才引发社会关注呼格吉勒图的冤情。
广州律师隋牧青:〝他这个现在怀疑 ,根本就是一个假造出来的案件。那么如果这个能确定的话,那就是故意杀人了。那可不是枉法,滥用职权等罪名,那是故意杀人。这个案例其实按照现在听说、看到的一些分析,是很可怕的。〞
之后在2006年8月,〝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政法委覆核,确定为冤案。警方在调查过程中也被质疑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的行为。可是尽管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常年申诉,在真凶出现后长达9年的时间里,一直无法启动重审,两位老人反而被内蒙当局作为维稳对像长期监控,多次被截访送回内蒙古。
广州律师隋牧青:〝真凶出现仍然无法申冤,因为当年办案的那些人,他们已经因为这些案件立功升迁。他们本身就成为了主要的一些领导者,阻力是非常大的。〞
〝呼格吉勒图案〞当时被列为内蒙古〝严打〞期成功案例,办理案件的冯志明等四名警察获二等功,并被媒体誉为〝神探〞。冯志明目前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而对该案作出〝特别指示〞的,当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局长王智,后来升任内蒙古公安厅巡视员。
北京律师唐吉田:〝如果查明这个案子当时确实他们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相应的直接责任人和指挥决策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因为无罪之人判有罪,而且执行死刑了,这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事件。〞
那么为什么在今年年末,〝呼格吉勒图案〞终于能够重审了呢?
整理〝呼格吉勒图案〞18年的始末,可以发现两个时间点上的〝巧合〞。一是案发时,中共正在进行第二次全国〝严打〞,要求办案〝从重从快〞。二是案件再度启动复查时,正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当局加大宣传〝依法治国〞之际。
隋牧青:〝现在都是因为中央开始宣传依法治国,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某一些冤案都得到了解决。基本上我觉得他们运气成分都很大。你必须要有一个制度上的保证,无论谁执政,你在法律上,这一块东西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事实上,呼格吉勒图案并不是个例,与他相似的案例,仅根据被报导出来的,就有〝聂树斌案〞、〝赵作海案〞、〝陈满案〞、〝陈夏影案〞等等,其他没有被报导出的案件,数量无法掌握。
唐吉田律师认为,这类案件频繁出现,和中国 〝警察主导〞的刑事诉讼架构有很大关系。由于利益驱动,或非法律 因素干扰,一线执法人员就可能越过法律底线,一味追求〝有罪供述〞。
唐吉田:〝最根本的还是,在中国到目前为止,一线的执法人员,他们‘无罪推定’的理念普遍是缺失的。实际上,还有像中国大陆的这种,所谓的政法委协调的机制,往往未审就先定。法院、检察院对于警方的工作成果很难去进行非常客观、中立的评判。〞
隋牧青律师指出,尽管当局宣称要加强法制,但近期对《刑事诉讼法》,《刑法》等提出的修订,并没有朝着法治方向前进,甚至很多在〝开倒车〞,使他对中国法律现状并不乐观。他认为,人们不能把自己的期望以及权利的保障,都寄托在某时某刻政治气候的变化上。
采访/朱智善 编辑/尚燕 后制/萧宇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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