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

陆公路收费再曝乱象 年收4000亿还贷



近日陆媒再度曝出中国 公路乱收费现象。大陆高速公路一年收费超过4000亿元,却不够还银行贷款,并且原定收费到期的公路也因其他公路的贷款没有还清而被无限期延长收费期限。有民众在网络痛斥,称强收买路钱实际就是在盘剥百姓,与抢钱的匪徒无异。



中国公路年收4000亿 官称不够还贷款


据陆媒报导,中国目前的高速公路约为10万余公里,其中90%以上是收费的。有专家估算,全国的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可达4000亿元以上。而近两年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收费的一批高速公路即将陆续到达收费限期,到期的收费高速公路约1.6万公里。但是,山东交通部门日前宣称,将对2014年 底到期的15条高速公路继续收费,理由是要偿还银行贷款。新疆等地此前也对收费到期的公路进行延期收费。


山东省交通部门在向公众解释延期收费的理由时称,贷款没还清,还有巨额的养护费。山东省对还贷方式采取“统贷统还”法,即只要有一条路的贷款没还清,其他所有公路不管是已经还清还是到期,都将继续收费。而山东省的累计贷款余额截至2013年底还有589亿元。山东省交通部门的公开数据显示,还贷高速公路2013年共收通行费104亿元,还不包括约占四成的经营性公路收费。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账务显示,政府还贷公路2013年的收费用于还贷的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其中归还利息部份还包括高速公路以外的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债务利息。


广东国鼎事务所律师 朱列玉认为,“统贷统还”和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有冲突。停止收费在条例中是指某一条路还清贷款后,而不包括全部已建或计划建的公路。并且条例中规定不得超过限期,并未规定有任何例外情况。所以即使没有还清贷款,到期也必须停止收费。否则只要路网在继续,地方就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永远都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


公路收费被变相挪用或谋取暴利


高额的公路通行费还被大陆企业用来牟利。广东高速2014年上半年的年报显示,广佛、佛开、惠盐等9条高速公路上半年的通行费收入约26亿元,净利润率达到26%。广东省的广深高速投资是114亿元,截至2012年的累计收费就已超过410亿元,2013年又收入通行费31.69亿元。深圳高速、山东高速和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也多在30%以上。这些利润水平已经超过金融和房产行业。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称, 公路资源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只能微利保本经营。


中国公路收费除被用以还贷和企业牟利外,还有大量被挪用投资、超编制养人和利益输送。18个省的高速收费被审计出以上问题 。大量闲置资金被挪用在建楼堂馆所或投资股票等方面;或被企业用于发放高额福利,超编制养人,编制27人的企业实际人数多达156人。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2013年收取的通行费中有7.6亿元被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广州一家路桥公司的一般员工月收入就有8000元到1万元,路段项目负责人的年收入可达30万元,手中管理的资金有上亿元。一些收费权转让过程中还涉及巨额的利益输送,致资产损失。合巢芜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转让时就有12.4亿元的资产流失。


高额收费世界罕见 盘剥百姓民不聊生


中国的公路修建模式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各种收费项目名目繁多,民众不胜其扰。资料显示,全世界的收费公路为14万公里,中国就有10万公里,占全世界的70%。全世界有20多个国家实行公路收费,其收费公路的比重基本都在1%左右。而中国交通部却规定,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和42%的二级公路都收费,40公里设一个收费站。有些地府还规定,高级公路每隔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


有民众统计,中国的公路通行费标准比等国家高9倍。中国物流行业协会统计,按一年运费的1/10是罚款计算,一年的公开罚款金额为2700亿,而不能公开的类似罚款也同样惊人。本应是公益性的路桥投资如今已经成为中国的暴利行业,很多民众因不堪承受而酿成悲剧。


11月24日,河南省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开着装煤大货车的河南永城籍车主张高兴和妻子侯燕因无力承受罚款而喝农药自杀。最后张高兴死亡 ,侯燕脱离生命危险。2013年11月14日,河南省一女车主因不堪忍受超载罚款而服毒自杀。


此外,因不堪承受罚款而开车闯收费站的案例也在媒体上频频报导,公路收费已经成为中国的苛政,民众视之为猛虎。有民众在网络表示,中共当局拦路设卡收费和要买路钱的劫匪无异,同属黑道性质,应按强盗论处。并且当局还在15年收费期限到来之际,随意延长收费期限,就是想抢百姓的钱来修本应为公益的路,实际就是盘剥民众。


 


来源: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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